爱情婚姻家庭的演化过程(爱情婚姻夫妻)
原始社会时期爱情婚姻形态的演变?
1。群婚
群婚又称杂乱婚,是原始时代的第1个爱情婚姻形式。这种爱情婚姻形式以没有固定配偶为特点。人类尚未摆脱动物的野性,那个时候也没有道德伦理的相关概念,人类为了繁衍,不分年龄和辈分,更没有亲属的概念。《列子汤问》中曾说这个时代是“男女杂游”,就是说这种混乱的爱情婚姻形式。
2。血缘婚
血缘婚又称族内婚,是原始时代第1个产生爱情婚姻制度的爱情婚姻形式。这种爱情婚姻形式是以同一个集团中,同辈之间可以产生爱情婚姻关系,排除不同辈分亲属之间的爱情婚姻为特点。不过这种爱情婚姻关系有个典型式样,就是同辈之间的男女互为共夫或者共妻。
一旦有女子怀胎产子,不晓得这个孩子的爸爸是谁,只是了解孩子的妈妈是谁,妈妈也知道哪个是自己生产的孩子。这就形成了后面发展壮大成母系氏族一个很大的缘故。
因为血缘婚所生产的子女多为畸形,对人的身体素质造成的危害,威胁到了人类的发展,人类开始在氏族群中实行某些忌讳与禁忌,进而发展壮大成为亚血族婚。
3。亚血族婚
又称族外婚,或者伙伴婚。这种爱情婚姻形式开始排斥同胞兄弟姐妹间的爱情婚姻关系,最终禁止旁系兄弟姐妹,即同胞兄弟姐妹的子女、孙子和曾孙之间的爱情婚姻关系。
这样,本氏族的兄弟或姐妹就必须在通婚的对方氏族中寻找情侣,不过仍旧是共夫和共妻的形式,生产的子女依旧是“不知其父,只知其母”。
这种爱情婚姻形式下,男子死后,要葬在本人出生的氏族墓地,不能和女方姐妹同墓合葬,其所生的子女归女方所有,死后同妈妈合葬,不能同爸爸合葬。此亦为古书中所说的“感天而孕”的情形,由于那时候的人类还不可以理解生殖与性行为的关系,而归为上天的神力创造的缘故。
4。对偶婚
对偶婚是介于亚血族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一个爱情婚姻形式。即异姓同辈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实行一男一女对偶同居关系,以女子为中心,男子只有在女子家里过夜的权利。是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管束而稍有固定的爱情婚姻形式。
男女各自的情侣可以想换就换,不受管束,所以子女仍旧是“知母不知父”的状态。早在群婚制时期,对偶婚现象就时有发生,很长久内,两种爱情婚姻形态是并存的。
在对偶婚盛行时期,亦有一名男子与多名女子,或者一名女子与多名男子的牢固结合。现今许多少数民族的习俗中仍有对偶婚形式的展现。
5。赘婚
赘婚即男嫁女娶,俗称“倒插门”。是男嫁女娶,从女居的爱情婚姻形式。在对偶婚时期,男子到女子家过夜,有时参与女家劳动,有时参与自己家劳动,不过所生子女归属女方。到了一夫一妻制时期,那么是女子嫁到男家并在男家劳动,所生子女也属于男方。
因为那个时候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为了弥补补充女子“从夫居”的损失,有能力的家庭会拿出一定的礼给女家作为赎金,建立女嫁男娶的爱情婚姻形式;
不过一些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缺少钱财,唯一的办法就是使自己的子弟到女家从事一定期限的无偿劳动,以实现换到老婆的爱情婚姻关系,这便是古书说的“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
男子给女家劳动的时间有长有短,长则几年,短则几月。此间,男子要接受女家的监督,并经受各式艰苦的考验,以证明本人有养家糊口的能力,才被允许出嫁或入赘,这算是一种考验,所以又叫“考验婚”。
爱情婚姻制度的演变
法律剖析:1。原始群婚。原始群婚是人类早期祖先进行的一种两性偶合关系;
2。血缘爱情婚姻。随着人类历史发展的进步,原始人群逐渐分化,形成了不同的集团部落;
3。亚血缘婚。亚血缘婚又称为伙婚,此种爱情婚姻与血缘爱情婚姻的最大区别就是血缘爱情婚姻只是禁止父辈和直属下辈之间进行通婚,而伙婚除了这些以外,还禁止同辈兄弟姊妹之间产生爱情婚姻关系。
法律根据:《中华人民民法典》
第1千零四十六条 出嫁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1千零四十七条 出嫁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1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出嫁。
第1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出嫁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爱情婚姻登记jiguan申请出嫁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出嫁证。完成出嫁登记,即确立爱情婚姻关系。未办理出嫁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1千零五十条 登记出嫁后,依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能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能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爱情婚姻的爱情婚姻发展史
▲爱情婚姻的源头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爱情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相同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 男人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此亦为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致使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风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由此就产生了爱情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因为爱情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息息相关。因为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认为男子的财产,于是大部分古时候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因为私有制的财产因为血缘关系中的 男人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管束。
当显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爱情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爱情婚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直到今天,爱情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爱情婚姻那么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当今社会社会中的老百姓,爱情婚姻那么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平稳的生活所需的并 且,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爱情婚姻的源头其实就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经常提到的“走婚”等,并不是爱情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可以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形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由于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xingjiao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3个字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些时日,人们是依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不过伴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因此,爱情婚姻出现,老婆成了老公的财产。刚开始规矩还不严,爱情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不错有性行为,所以那个时候普遍有“杀首子”之习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之后的日子,爱情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位女士的爱情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但是爸妈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
▲爱情婚姻的演变
在人类社会中,爱情婚姻不是自始存在的,固定不变的,它经历了复杂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它经过最初的杂乱两性关系进展到原始忌讳与禁忌、习惯、道德和法律加以确认和调整以后,产生了对人们具有普遍管束力的行为规范,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的爱情婚姻家庭制度。爱情婚姻的演化过程分为几个阶段:1。前爱情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但在兄弟姐妹间,并且在爸妈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忌讳与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档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式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开始形成了最初的爱情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形式。最大的特点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出嫁;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挑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让人类爱情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爱情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很多老婆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很多老公中有一个主夫。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的“走婚”,即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最终,亦不是男女性爱的最终,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爱情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化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爱情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来讲,爱情婚姻一词的源头有三种说法:汉朝的郑玄说,爱情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中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来讲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 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风俗,就是'昏''因'一词的源头。换句话说,爱情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人类爱情婚姻史 追溯到原始时代,就有了经常提到的爱情婚姻,这是一种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属性,自然金科玉律会用异性相吸的力量,使哺乳类生命繁衍生息。人类的爱情婚姻存在形式以及结合方式,受人类社会环境的作用与影响。不同时代和地区的社会环境,造就了多样的爱情婚姻模式,以及结合方式。科学的意义上看,假如没婚姻,许多血统就会出现混乱,有害于人们的优良繁衍。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爱情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相同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 男人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此亦为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致使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风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由此就产生了爱情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因为爱情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息息相关。因为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认为男子的财产,于是大部分古时候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因为私有制的财产因为血缘关系中的 男人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管束。 当显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爱情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爱情婚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直到今天,爱情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爱情婚姻那么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当今社会社会中的老百姓,爱情婚姻那么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平稳的生活所需的并 且,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综合看来,爱情婚姻是自然的金科玉律,违背这一金科玉律的人,会为自己带来一些烦恼。人类的爱情婚姻发展史大概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杂乱xingjiao时期、群婚(血缘群婚、族外群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 杂乱xingjiao 杂乱xingjiao时期人群杂居,采集植物,食用鱼虾和动物。上帝尚未将人逐出伊甸园,人还未吃善恶果,无羞耻之心,爸妈兄弟姐妹杂处xingjiao,毫无现在的人的“乱伦”观念。在咱们国家神话传说中,伏羲和女娲乃是兄妹相交合;在古希腊神话传说中,宙斯和赫拉也是兄妹为夫妇,大地之母该亚生了众多子女,又以本人的儿子为新夫;在《圣经》里,甚至在耶和华确立了男性中心地位之后,还能读到关于索多玛俄摩拉被毁灭后,所留的罗得和两个女儿,为了传递后裔,女儿灌醉了爸爸与之同寝的故事,此亦为原始的杂乱xingjiao的记忆。 杂乱xingjiao是为了繁衍后代,最终必定形成,只知其母不知有父的以妈妈为主的社会关系。正如蚂蚁和蜜蜂的world世界,是“母后”的统治。我国古代圣人的出身,多数是妈妈踩了神迹、吞了大星,或者与神物交合而生,不知有父。不过以妈妈为主的社会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开来形成矛盾。当社会进入更高的阶段,狩猎和业日渐发达,男人在生产劳动中,力量的优势不断展现,这就伴随着对地位的需求。 群婚及对偶婚 男人的力量优势开始挑战妈妈的权威,并且也挑战爸爸的权威,这必定在性的分配上发生矛盾,而大冲突,争夺性情侣,甚至会致使群体灭亡。人类学家发现十几万年前,欧洲有一个被叫作尼德特人的种族,依据骨骼化石表明,其身材高大,体魄强健,后却神秘消失。是否就是在如此的内部争斗中互相残杀而亡的呢?一方面是活着的本能和性的本能促使力量强大者要获得权利和地位,从而瓦解现有的族群;一方面那么是人类的发展要求维持稳定的群体。如何办?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爱情婚姻和家庭的源头》认为,原始人依靠“性忌讳与禁忌”来维持相对时间的稳定。“性忌讳与禁忌”要求在狩猎时期或者时期,禁止任何的xingjiao活动,甚至禁止接触与女人相关的东西,要不然就被看作是触犯神明,乃是死罪。由于狩猎和的活动,关系族群的生存,这时候如出现由于性的争夺引发的内乱,势必致使族群的覆亡。 不过,随着狩猎和时期不断延长,“性忌讳与禁忌”也愈来愈频繁,这不能解决问题,务必要有新的限制。恩格斯认为,人类最古老的家庭形式是群婚,他将群婚阶段分解为:1。血缘家庭,即仅仅排斥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互为夫妻,其他兄弟姐妹皆可。二是,普那路亚家庭,即同胞(母方的)姐妹和兄弟间,不可xingjiao。他没说明为啥要有如此的限制。至于限制嫡亲间的通婚是为了保证后代质量的讲法也被证明是不科学的。而谢苗诺夫所说的,为了避开内部的混乱和冲突的提法是可认同的:第1种形式,为了防止犯上作乱;第2种,是维持成年雄性的互相宽容,消除嫉妒。 普那路亚家庭形式,绝对会使得族群分化为一些氏族。在同一个氏族中,姐妹与兄弟之间,不可通婚。这就会开始了不同氏族之间的通婚,进入了族外的群婚阶段。一群男人,共同地与另一氏族的一群女人通婚,反之也是。族外婚,维持了本氏族的平稳安定,消灭了嫉妒,发展了族群。族外群婚进展到新阶段,就是对偶婚,即,一个男子以一群女子为老婆,其中有个主妻;反之,一个女子亦有一群男子为夫,其中有主夫。现代中国云南摩梭人在正常的一夫一妻制下,还维持“走婚”的形式,即是对偶婚的残留形态。 不过,随着男性在生产活动中的地位愈来愈高,必定要挑战母权,久而久之,女人从属于男人,变成了男人的财产。 一夫一妻制 父权的确立,财产的私有化,为了保证后代子息能够继承爸爸的财产,要求子息血脉的纯洁性,同时孩子须确认爸爸的身份。这就象征着对偶婚中,将以一夫多妻的形式保存下来;也对女子的贞洁性提出了要求。而血脉的正统性要求,即使是一夫多妻制,也需有个主妻,像亚伯拉罕的老婆撒拉,为了让儿子以撒继承财产,将使女夏甲及其孩子赶走。而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是这种要求的最后结果。 所以恩格斯说,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的,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的,是私有制对原始公有制的胜利。家庭就是一个经济结合体,女人是男人的从属物,是财产。因而,不存在爱情婚姻的离异性。不过,现代的爱情婚姻家庭,要求以爱情为基础,而男女的单独,特别是经济的单独,消解了经济结合体是必需的形式,女性也不再从属于男性,而并 且,爱情也并不一定能够持续。这便是为啥现代家庭离异现象日趋严重。可是,这是否象征着,应该解体一夫一妻制,寻求以爱情或性本能维持的爱情婚姻关系呢?值得讨论。爱情婚姻的源头与演变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爱情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相同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 男人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此亦为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致使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风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由此就产生了爱情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因为爱情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息息相关。因为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认为男子的财产,于是大部分古时候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因为私有制的财产因为血缘关系中的 男人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管束。
当显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爱情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爱情婚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直到今天,爱情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爱情婚姻那么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当今社会社会中的老百姓,爱情婚姻那么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平稳的生活所需的并 且,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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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婚姻的源头其实就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经常提到的“走婚”等,并不是爱情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可以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形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由于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xingjiao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3个字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些时日,人们是依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不过伴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因此,爱情婚姻出现,老婆成了老公的财产。刚开始规矩还不严,爱情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不错有性行为,所以那个时候普遍有“杀首子”之习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之后的日子,爱情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位女士的爱情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但是爸妈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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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
爱情婚姻的源头始于氏族群居时代,人类建立了最初的性关系禁规,对性行为加以规范。所以爱情婚姻从刚开始就具有管束和规范人们的性行为的功能。在当今社会社会一夫一妻的背景下,爱情婚姻更成为保障性关系合法性和排他性的制度形式。原始社会早期经历过一个漫长的前爱情婚姻时代,那时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结成规模不大的群体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在群体内部,男女成员在两性方面是没有任何限制的。随着原始社会的缓慢发展,从最初的类型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变出群婚制的各式形态。从广义的爱情婚姻家庭的概念的意义上说,群婚制的出现预示着爱情婚姻家庭制度的产生,可将爱情婚姻家庭制度分为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历史形态。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源头》中指出:“群婚制是与蒙昧 爱情婚姻家庭制度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爱情婚姻的来历
爱情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来讲,爱情婚姻一词的源头有三种说法:汉朝的郑玄说,爱情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中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来讲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风俗,就是“昏”“因”二字的源头。换句话说,爱情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郑玄接着又说,婿称为“昏”,妻称为“姻”。由于新郎在黄昏时迎娶,所以称他为“昏”,而新娘随着男方而行,所以称她作“姻”。这个解释和前一说法类似,意义却不相同,由于这个爱情婚姻指的是夫妻关系。
另外,《尔雅》对爱情婚姻一词还有比较复杂的解释:“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爸妈、婿之爸妈相谓为爱情婚姻。”这是说,新郎的爸爸称为“姻”,新娘的爸爸则称为“婚”。爱情婚姻一词在这儿的意义指的却是姻亲的关系了。
现代有的社会学家给爱情婚姻下的定义是:男女按照法律的规定或社会习俗,经过某种仪式而结合的关系。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爱情婚姻不仅包括娶嫁之礼,而且要根据国家制定的法律,或社会认可的风俗。原始社会中的嫁娶只不过是一种 “自然现象”。人类知识发展以后,男女关系逐渐有了规范,形成种种爱情婚姻制度或婚俗。这时候,男女间的嫁娶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于是,爱情婚姻关系必须经过国家法律的许可,或社会风俗的认同。男女也必须经过爱情婚姻关系,才能称为夫妇,建立家庭。
德国社会学家穆勒李耳曾经把爱情婚姻的动机归纳成经济、子女、感情三个原因,这个说法已被世人所普遍同意。在早期的爱情婚姻关系中,经济是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从《诗经》的一些片断记录载入,俺们是可以察知早期妇女对家庭经济的协助。《诗经》 说,“掺掺女手,可以缝裳”,“女执懿筐……爱求柔桑”。《礼记》也说,妇女要做丝、麻、布、帛的事。酿酒也属于妇女份内的工作。过去我国有些地方有男子早婚,娶年纪较大的老婆,即所谓娶“大娘子”的习俗,这主要目的也是辅助家庭经济。在我国历史上,繁衍后代,传宗接代,一直是爱情婚姻的主要原因。《礼记》所说的“下以继后世”就是这个意思。“孔子家语”曾以无子九七出条件之一,孟子也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到了汉朝,妇女不生子,甚至要因而入狱。北魏时代,有guanyuan建议对于无子而不肯纳妾的人,处以不孝之罪。一直到清朝戊戌变法前后,女学兴起,女子开始接受教导,社交范围愈来愈广,求自由的思想愈来愈高涨,她们对本人的感情有了新的认识与主张,对爱情婚姻制度亦有了新的见解,追求自由恋爱的人愈来愈多了,有的甚至为恋爱而牺牲。
现代的爱情婚姻多以感情因素为主。男女彼此相悦,觉得有共组家庭、晨昏相伴的需要,由此就办理出嫁登记手续,迈入爱情婚姻生活。
经济、子女、感情三种因素与爱情婚姻的关系,随时代而有不同,中外皆然。在远古时候,经济第1,子女第2;中古时代那么是子女第1,经济第2; 到了现代,则以爱情第1,子女第2。这种演变,反映了人类自我价值的发现与注重和重视。
古时候爱情婚姻的形成及其演化过程有哪些阶段
劳动产生最初的性忌讳与禁忌,在从事繁重而艰巨的劳动前,禁止参与劳动的 男人与女性接触。这种性忌讳与禁忌后来演变成爱情婚姻和家庭道德。
爱情婚姻是一定社会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结合的具体形式以及由此确立的夫妻关系。爱情婚姻是家庭的基础。
家庭是以爱情婚姻为基础、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爱情婚姻和家庭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化过程。
第1种形式是同辈群婚和血缘家庭。禁止不同辈份的人发生两性关系。
第2种形式是族间群婚和普那路亚家庭。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禁止性行为,一个群体的兄弟(或姐妹)和另一群体的姐妹(或兄弟)互为夫妻,叫做普那路亚(夏威夷语“亲密伙伴”)。
第3种形式是男性走婚和对偶家庭。男女之间在较长的时间内有较为稳定的性伙伴。以女方为一个家中心,老公晚上到老婆家里幽会。我国云南纳西族的“阿柱(朋友)”之间的性关系属于这种爱情婚姻和家庭形式。
第4种形式是宗法爱情婚姻和一夫多妻家庭。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女子只能从一而终。
第5种形式是自主爱情婚姻和一夫一妻家庭。夫妻两人互相忠实,反对婚外性行为。
追溯到原始时代,就有了经常提到的爱情婚姻,这是一种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属性,自然金科玉律会用异性相吸的力量,使哺乳类生命繁衍生息。人类的爱情婚姻存在形式以及结合方式,受人类社会环境的作用与影响。不同时代和地区的社会环境,造就了多样的爱情婚姻模式,以及结合方式。科学的意义上看,假如没婚姻,许多血统就会出现混乱,有害于人们的优良繁衍。
爱情婚姻的源头与演变?
爱情婚姻的演化过程分为几个阶段:
1。前爱情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但在兄弟姐妹间,并且在爸妈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忌讳与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
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档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式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势,开始形成了最初的爱情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形式。
最大的特点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出嫁;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挑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让人类爱情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
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爱情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很多老婆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很多老公总有一个主夫。
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的“走婚”,即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
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最终,亦不是男女性爱的最终,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爱情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化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它应涵盖以下三层含义:
1。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
2。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应包括各式合法爱情婚姻和违法爱情婚姻,能将其与婚前行为、纳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现象区分开来,而应避开和出嫁、爱情婚姻关系等法学念混为一谈。
人类爱情婚姻制度的演变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爱情婚姻,泛指男女之间的结合、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户成亲之义,是一种人际间取得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管束。依据观念和文化的区别,出嫁,通常来讲以一种亲密或性的表现形式被承认,这种结合通常来讲以婚礼的方式来对外宣告其正式成立。出嫁的具体原因许多,打比方说法律、社会、情感感情、经济、精神和信奉信仰的需要。通常来讲,爱情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依据,是家庭成立的标志。爱情婚姻双方家长互称“亲家”或“姻亲”。
现代爱情婚姻普遍认同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形式,同时已有不少地区认同同性爱情婚姻。但在部分地区过去的文化历史及很多古老部落中亦存在其他别的爱情婚姻形式,现今某些地区或的法律亦承认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爱情婚姻。
全地球大部分国家与地区采用爱情婚姻登记制,在满足其他条件下不限制出嫁次数。
目前,全地球婚龄最长的夫妇已经出嫁80年⓵ 。
家庭制度在历史上经历哪些阶段,为啥最后实行一夫一妻制
从前的社会一夫多妻 许多男人光棍没妻子 到了悟 真 网005 14944。net打着人民当家做主的旗号当然要乘机大伙都捞个妻子,不过现在女的比男的少不过男人还是主导地位,叫男同胞接受一妻多夫制那想都别想了 没门!!!!!!!!!!!!自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追溯于私有财产制的一夫一妻制的爱情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长期的演化过程。它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不同社会一夫一妻制的性质和特征,都反映了各个社会的物质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要求。
奴隶制的、封建制的和资本主义的爱情婚姻家庭制度都是一夫一妻制的具体的历史形态。它们因均以私有制为基础而具有共性,又因各该社会中私有制形式的区别而各具特色,反映了那个时候社会中物质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种种特点。
奴隶制的一夫一妻制建立在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奴隶主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者——奴隶。男子可以从战争中获取女奴为妻,也可以 使用购买女奴的方式方法取得老婆。奴隶制的一夫一妻制具有虚伪性和片面性;
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封建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上的。封建主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完全占有生产者,但农民对地主具有程度不同的人身依附关系。封建的小生产经济和封建等级制度,在爱情婚姻家庭制度上亦有相应表现。实行家长制、包办强迫爱情婚姻、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一夫一妻多妾制,是封建主义爱情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征;
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上的。其生产关系是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经济是支配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固然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原则在爱情婚姻家庭中也一步步获得了贯彻。不过,资产阶级的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在根本上是以金钱、财产关系为转移的。以婚外情人、通奸和卖淫作为对一夫一妻制的补充形式,是资本主义一夫一妻制的特点;
社会主义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男女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的。它具有爱情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等基本特征。法律不允许任何形式的重婚、纳妾现象存在。实践证明,社会主义爱情婚姻家庭制度建立后,需要经历一个一步步完善的过程。在一定的发展阶段,爱情婚姻家庭范畴里还不可避开地存在着旧制度、旧思想的残余。人类的爱情婚姻家庭制度不断地从低级向高档形式发展,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母系社会似乎是一妻多夫,后来封建社会是一夫多妻,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就是一夫一妻了 由于人多了太闹腾了。
爱情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与发展
人类两性、血缘关系进步到社会制度领域的爱情婚姻家庭,是一个复杂、曲折、漫长的历史过程。作为社会制度组成部分的爱情婚姻家庭制度,是以各式具体的历史形态存在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的。总的说来,爱情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和社会制度的历史类型是一致的。我们通常来讲以物质基础的那种作为划分爱情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的基本根据。
原始社会早期经历过一个漫长的前爱情婚姻时代,那时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结成规模不大的群体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在群体内部,男女成员在两性方面是没有任何限制的。随着原始社会的缓慢发展,从最初的类型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变出群婚制的各式形态。从广义的爱情婚姻家庭的概念的意义上说,群婚制的出现预示着爱情婚姻家庭制度的产生,可将爱情婚姻家庭制度分为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历史形态。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源头》中指出:“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另外,恩格斯还对未来的爱情婚姻家庭制度作了科学的预见,断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后,必将出现与新的时代相适应的,爱情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名符其实的一夫一妻制的爱情婚姻家庭。 (1)群婚制
依据摩尔根在《古时候社会》中提出来的爱情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划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个阶段。
1。血缘群婚制
2。亚血缘群婚制
(2)对偶婚制
是在母系氏族中的爱情婚姻制度,孩子随妈妈姓、和妈妈所在氏族居住在一起。
(3)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 又称个体婚制,是指依据一定社会规范的要求, 一男一女结为夫妻,每个人在同一时间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另一半的爱情婚姻制度。
中国最早的“爱情婚姻”一词,是从何演变而来?
传说中最早的爱情婚姻关系是“伏羲制嫁娶,女娲立媒约”,不过原始社会流行群婚和班辈婚,不存在婚礼制度,直到商朝的时刻,才出现关于爱情婚姻的一些理解,打比方说“亲迎于庭,亲迎于堂”等。
周朝是一个礼乐制度发展非常快的时期,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爱情婚姻礼仪,被叫作“三书六礼”,后世历朝历代的爱情婚姻制度都是在这基础上演变而来。
先秦时期爱情婚姻一词出现,这时候是写作“昏姻”。关于婚礼最早的记录载入是春秋的《仪礼·士昏礼》,这时人们的婚礼都是是在黄昏的时刻举行的,那为啥要在黄昏时才举办婚礼呢?
这其实也就是说是源出古时候的掠妇女之俗。古代人们在群婚和班辈婚时期繁衍出来的后代许多都是畸形,这便是为啥此刻要禁止近亲出嫁。并且从其他族群中劫掠过来的女子产生的后代都是白白胖胖很健康,因此就流行劫掠妇女。劫掠妇女多数都是选择在晚上,把女子打晕了愉愉带走,所以婚礼才会选择在黄昏的时刻。
社会发展了也就没有在出现劫掠妇女的情形了,不过在黄昏出嫁的风俗却流传了下来。《士昏礼》中经常提到的六礼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共牢合卺”。
纳采就是男方让媒人去提亲,女方要是觉得适合就会把本人的芳名告知男方,纳吉就是如今的算八字,看般配吗。纳征是下聘礼:请期就是选择出嫁的黄道吉日,共牢合卺就是洞房和喝交杯酒了。
古时候婚礼仪式定型是在唐朝,后世一直沿用,直到近代收到西方文化的冲击才产生了一点改变。如今的中式婚礼其实也就是说是中西式融合下的产物。一场盛大的婚礼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尤其是一场隆重的中式婚礼更加的使人喜欢。
我们都懂两个同类型的人会出嫁,不过,爱情婚姻也称为爱情婚姻,这象征着两个异性彼此依靠并终身生子,中国第1次爱情婚姻发生在周朝。那时,标签系统发展很快,并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爱情婚姻标签,被叫作“三本书六礼”,在此基础上发展了后代和王朝的爱情婚姻制度。
因为爱情婚姻追溯于私有财产,因此一直与私有财产息息相关,因为男人是私人社会的对象,而妇女一直被看作是男人的财产,所以大都古时候社会都是一夫多妻制。
1950年5月1日颁布的新的中国 《中华人民爱情婚姻法》成立后,明确规定,法律承认的正式爱情婚姻制度为一夫一妻制,但另一个zu zhi一夫一妻制下的得以实施。
绑架女朋友以及出售老婆的源头也源于男人在血缘关系中继承了私有财产 ,为了保证血液关系的纯洁,存在“童贞”和对女性性行为的严格限制,自然金科玉律将利用异性的招引力来提高哺乳动物的活法。从科学的意义上说,没婚姻,很多血统就会混乱,这有害于良好的繁殖。爱情婚姻涉及许多方面,需要长期的证据,这不但仅是二个人的身体或生命的结合。
未来,爱情婚姻关系能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能成为与时俱进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因为中国,他在农业文明中停留了太长久,无法立即做出回应。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生产与分配关系的变化,所有的都会回归,让爱回到爱,让爱情婚姻回到爱情婚姻。
传说中最早的爱情婚姻关系是“伏羲制嫁娶,女娲立媒约”,不过原始社会流行群婚和班辈婚,不存在婚礼制度,直到商朝的时刻,才出现关于爱情婚姻的一些理解,打比方说“亲迎于庭,亲迎于堂”等。郑玄还说,婿称为“昏”,妻称为“姻”。由于新郎在黄昏时迎娶,所以称他为“昏”,而新娘随着男方而行,所以称她作“姻”。这个解释和以前一说法类似,意义却不相同,由于这个爱情婚姻指的是夫妻关系。另外,《尔雅》对爱情婚姻一词还有比较复杂的解释:“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制之爸妈、婿之爸妈相谓为爱情婚姻。”这便是说,新郎的爸爸称为“姻”,新娘的爸爸则称为“婚”。爱情婚姻一词在这儿的意义,指的却是姻亲的关系了。时到现在日,已非常难指出上述三种说法孰是孰非,由于经过千余年的演变,不仅爱情婚姻的意义有了更完备的发展,甚至姻亲的关系也扩大了很多。婚,其本义指男子娶妻,黄昏举行喜宴,又引申为合法的配偶关系。 姻,结亲的男家,指夫或夫之父。
爱情婚姻的源头和历史?
爱情婚姻的源头与演变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爱情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相同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 男人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此亦为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致使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风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由此就产生了爱情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因为爱情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息息相关。因为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认为男子的财产,于是大部分古时候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因为私有制的财产因为血缘关系中的 男人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管束。
当显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爱情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爱情婚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直到今天,爱情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爱情婚姻那么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当今社会社会中的老百姓,爱情婚姻那么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平稳的生活所需的并 且,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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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婚姻的源头其实就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经常提到的“走婚”等,并不是爱情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可以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形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由于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xingjiao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3个字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些时日,人们是依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不过伴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因此,爱情婚姻出现,老婆成了老公的财产。刚开始规矩还不严,爱情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不错有性行为,所以那个时候普遍有“杀首子”之习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之后的日子,爱情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位女士的爱情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但是爸妈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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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
爱情婚姻的源头始于氏族群居时代,人类建立了最初的性关系禁规,对性行为加以规范。所以爱情婚姻从刚开始就具有管束和规范人们的性行为的功能。在当今社会社会一夫一妻的背景下,爱情婚姻更成为保障性关系合法性和排他性的制度形式。在人类社会中,爱情婚姻不是自始存在的,固定不变的,它经历了复杂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它经过最初的杂乱两性关系进展到原始忌讳与禁忌、习惯、道德和法律加以确认和调整以后,产生了对人们具有普遍管束力的行为规范,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的爱情婚姻家庭制度。
爱情婚姻的演化过程分为几个阶段:
1。前爱情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但在兄弟姐妹间,并且在爸妈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忌讳与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
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档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式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开始形成了最初的爱情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形式。最大的特点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出嫁;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挑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让人类爱情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
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爱情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很多老婆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很多老公中有一个主夫。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的“走婚”,即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
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最终,亦不是男女性爱的最终,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爱情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化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以后还会演变成什么形式的爱情婚姻制度,可试着想想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