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的爱情婚姻形式爱情婚姻离婚(古时候爱情婚姻生活)
我国古代爱情婚姻制度是怎么样的
中国古代的爱情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妻子,但当时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许多个妻子,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
我国古代的爱情婚姻制度是我国古代文化史钻石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爱情婚姻是实现人类自己一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因为人类自己一身生产让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从而形成各式人际交往以及社会文化心理和礼俗。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从事于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产,其中一些产品则成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类精神生产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又作为精神文化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和人类的自己一身生产。
正所谓因为爱情婚姻在上述三大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被称为“爱情婚姻大事”。中国封建伦理道德把爱情婚姻当做人际交往的开端。《易·系辞》:“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自然界由阴、阳二气交感所产生,人类是由男女交接而产生。纳西族东巴经象形文字中有关于人类自然产生的观念,与《易·系辞》的讲法相近。在天地之间产生气,气变成蛙,蛙变为人类(男人由天上生,女人由地上生,天地产生人类)。这是对产生人类的原始观点。
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认为:“昏(婚)礼者,礼之本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政”(1)。它把爱情婚姻家庭看成是组成社会肌体的胚胎。
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老公,即便老公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普通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一位男士能娶多少女人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而这几个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不一样的,只有被叫作正室的女人才具有老婆的资格,其余只能处於从属地位。翻开《红楼梦》看看,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家庭地位是多么不同,就是她们的儿子在家里的地位也是很大差别。但在众多妻妾中正室只能是一人,要不然,为啥贾宝玉不可以同时娶林黛玉和薛宝钗为妻呢?因此我国古时候实行的事实上是一种“一夫一妻多妾”的爱情婚姻制度。正由于这种不合理的爱情婚姻制度,历经百年上演了多少人间悲剧?它是强加在中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
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见于《礼记·昏义》。以后各代大多沿袭周礼,但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
1。纳采
六礼之首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请媒妁往女方提亲,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古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爱情婚姻流程的开始。后世纳采仪式基本循周制,而礼物另有规定。
2。问名
六礼中第2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贴后,卜吉合八字。《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3。纳吉
六礼中第3礼。是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预示要订婚的礼仪。古时,纳吉也要行奠雁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爱情婚姻之事于是定。”
4。纳征
也叫纳成、纳币。六礼中第4礼。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礼记·昏义》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男方是在纳吉得知女方允婚后才可行纳征礼的,行纳征礼不用雁,是六礼唯一不用雁的礼仪,可见古代人们义礼之分明。历代纳征的礼物各有定制,民间多用首饰、细帛等项为女行聘,谓之纳币,后演变为财礼。
5。请期
又称告期,俗称选日子。六礼中第5礼。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亲迎娶的日期。《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请期仪式历代相同,即男家派使进去女家请期,送礼,紧接着致辞,说明所定婚期,女父预示接受,最后使者返回复命。
6。亲迎
又称迎亲。六礼中第6礼。是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诗经·大雅·大明》:“大邦有子, 天之妹,女定阙祥,亲迎于渭。”亲迎礼始于周代,女王成婚时也曾亲迎于渭水。此礼历代沿袭,为婚礼的开端。亲迎礼形式多样。至清代,新郎亲迎,披红戴花,或乘马,或坐轿到女家,傧相赞引拜其岳爸妈以及诸亲。岳家为加双花披红作交文,御轮三周,先归。新娘由其兄长等用锦衾裹抱至轿内。轿起,女家亲属数人伴送,称“送亲”,新郎在家迎侯。
聘娶六礼中,雁是最要紧的礼品。后汉班固在《白虎通·嫁娶》对用雁作为礼品作了解释:“《礼》曰:女子十五许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为贽。纳征用玄熏,故不用雁也。贽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的意思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昏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古代人们以雁为礼,一取雁是候鸟,每一年秋分时节南去,春分时节北返,来往有时,从不失信。喻男女婚前互守信约,婚后夫妻坚贞不渝。二取雁是随阳之鸟,喻妇人结婚从夫;三取雁行有序,飞时成行,止时成列,迁徙中老壮雁率前引导,幼弱雁尾随跟紧,井然不紊,喻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因为雁是飞禽,非常难捕捉,后人以鹅代雁,谓之“雁鹅”。
经过了这“六礼”,爱情婚姻正式成立。如此复杂漫长的过程,都是由“爸妈之命。媒妁之言”从中牵引,而真真正正出嫁的男女双方都未直接参加,只有在出嫁完成之后才见对方模样。如此奥妙的结合,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男女之间的姻缘,要经过媒人的物色,经过生辰八字批合吉凶,就仿佛两个这一生素不相识的人,不知经过几世的修缘,这一生在出生之时,就以定下姻缘,共度毕生。
中国古代社会实行许可离婚、专权离婚、限制离婚的制度。反映在离婚方式上,以“出妻”为主,以“义绝”、“和离”和一定条件下的“呈诉离婚”为补充。
第1,出妻制度。
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中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中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这便是所谓“七出”。《大戴礼记·本命》记录载入:“妇有七去:不顺爸妈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爸妈,是指儿媳不孝敬善待公婆,不能得到公婆的欢心,尽管妇女没有过错,只要公婆不喜欢儿媳,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老婆不生儿子,封建时代的法律规定“四十九以下无子,不合出之”。淫,即指老婆与人通奸。妒忌,在古时候社会,官宦豪绅除娶一个正妻外,还不错纳妾。假如女子从思想、行为上不准老公纳妾,男子可以此乃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老婆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据考证,此处的恶疾,主要指的是麻风病。多言,指老婆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老婆擅自动用家庭财产。在古时候社会,老婆对家庭财产没有处理权,私自动用家财就被看作是盗窃。
为维护封建道德,古时候爱情婚姻制度又规定了三种老公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客观上取得了保护女性权利的作用。这便是经常提到的“三不去”,即便老婆有“七出”的理由,老公也不得将其休弃。其内容,依照《大戴礼》所记录载入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即:
老婆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
和老公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
出嫁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第2,和离制度。
和离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妇女受着守旧的“三从四德”和贞操观念的严重束缚,非常难真真正正实现其离婚的愿望。所谓和离,多数都是一种协议休妻或“放妻”,常常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原因,以避开“家丑外扬”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形式。
第3,义绝制度。
义绝制度不是单独的离婚制度,而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假如夫妻两口子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互相侵害如殴斗、相杀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并 且,夫妻关系必须解除。 义绝具有强制性,合当义绝而不绝者要受到处罚。
第4,呈诉离婚制度。
所谓呈诉离婚,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司处断的离婚。依封建法律规定,假如“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方皆可以呈诉要求解除爱情婚姻关系。门当户对,爸妈之言
历史上的爱情婚姻形式是什么
爱情婚姻的形式,简言之就是嫁娶的方式方法。
我国历史上存在过多种爱情婚姻形式。
(一)掠夺婚。
男子未得女子及其亲属的同意,用掠夺的方式方法强娶女子为妻,俗名叫抢婚。
(二)买卖婚。
完全视女子为权利客体,以财物作为价金购买妻妾,把爱情婚姻纯粹看成财物交易关系。
(三)交换婚。
两个氏族的男方互换其姊妹为妻,或互换其女儿为媳,是对等交换的议婚。
(四)服役婚。
男子于婚前或婚后,须在妻母家服劳役若干时间,作为娶妻的代价。
这其实也就是说是买卖婚的变形,但是以劳务代替财货而已。
(五)聘娶婚。
男子以聘的流程而娶,女子因聘的流程而嫁,“聘”之寓意,第1是爸妈之命,第2是媒妁之言,第3要有聘约。
其实也就是说,聘娶婚是强迫包办爱情婚姻和买卖爱情婚姻。
它是封建制爱情婚姻的代表形式。
(六)选婚与罚婚。
挑选良家女子或挑选犯罪者家里的女子纳入后宫,由帝王自己享用或赐给宗室子弟为选婚。
对于帝室选不中的犯罪者的妻女,或是断配给臣下,或是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婚配,此乃罚婚。
两者都属于强制婚性质。
(七)赠婚与赐婚。
依爸妈或有权人的意志将其所支配的女子馈赠给别人为妻,叫做赠婚。
帝王将搜刮来的民女、犯罪者的妻女以及俘虏的女子赐与子弟或臣下,叫做赐婚。
两者都属于强制婚性质。
(八)收继与续嫁。
收继,大部分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为己妻,个别亦有收庶母为妻妾的。
续嫁,指姊亡,妹续嫁于姊夫。
(九)招赘婚。
男到女家落户。
赘婿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养老女婿”,一 生在女家;一种是“出舍女婿”,在女家服役一定年限,仍回男家。
(十)养媳嫁。
多数都是有子嗣后,抱养别家闺女作养女,适龄期再与本家子成婚。
(11)指腹婚。
又称胎婚,是两家主妇同孕,指腹相约定下爱情婚姻。
(12)小女婿婚。
男家儿子尚为孩童,因缺少劳动力,娶一个十八九岁的大姑娘为媳。
(13)荒婚。
公婆或未婚夫病重垂危之际女子嫁到男家冲喜。
(14)招夫婚。
老公死后或生前无力养家,再招一夫共同生活。
俗称“拉帮套”、“搭伙”。
(15)典妻婚。
将妻作为物权客体议价典给他人,典约期满,以价赎回。
(16)雇妻婚。
将妻出租,按期收取雇金(租金)。
(17)虚合婚。
为已死亡了的男女举行婚礼。
包括两种,一是,又称嫁殇婚、娶殇婚,指男女死者联姻;一是过门守贞,指定婚后,未婚夫死亡,未婚妻仍入夫家为妇终身守节。
亦有望门终生守寡的,称“望门婚”。
(18)转房婚。
学术上又称逆缘婚,是古时候“夫兄弟”、“妻妹妹”,共夫共妻的残余形式。
兄亡嫂转嫁其弟,弟亡弟媳转嫁其兄,姊亡妹续嫁姐夫。
(19)表亲婚。
通常来讲称姑表婚与舅表婚,是古老的亚血缘婚的遗俗,指兄弟的子女与姊妹的子女之间的爱情婚姻关系来讲。
(20)姘度婚。
非法同居,古称“野合”、“私奔婚”。
(21)共妻婚。
是旧社会流行于 *** 地区的婚俗,是古时候血缘、亚血缘婚的残余变异形式。
多为兄弟共妻,出嫁时兄为主夫,其余弟为副夫。
(22)阿注婚。
此婚俗流行于永宁纳西族,“阿注”意为朋友,男女双方皆可称之。
是一种以女系为主,临时结交同居为婚的爱情婚姻形式。
(23)试验婚。
是正式出嫁前行试验同居的婚俗。
过去西南少数民族中这种爱情婚姻形式较多,是一种自愿婚的萌芽。
(二十四)自愿婚。
以男女双方 *** 为基础的爱情婚姻,“私奔婚”是自愿婚的古俗形式。
古时候社会的爱情婚姻形态经历了哪四个阶段?
1。前爱情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但在兄弟姐妹间,并且在爸妈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忌讳与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档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式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开始形成了最初的爱情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形式。最大的特点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出嫁;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挑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让人类爱情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爱情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很多老婆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很多老公中有一个主夫。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的“走婚”,即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最终,亦不是男女性爱的最终,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爱情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化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原始人类并不需要爱情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相同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 男人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此亦为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致使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风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由此就产生了爱情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因为爱情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息息相关。因为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认为男子的财产,于是大部分古时候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因为私有制的财产因为血缘关系中的 男人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管束。
当显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爱情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爱情婚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直到今天,爱情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爱情婚姻那么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当今社会社会中的老百姓,爱情婚姻那么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平稳的生活所需的并 且,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爱情婚姻的源头其实就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经常提到的“走婚”等,并不是爱情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可以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形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由于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xingjiao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3个字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些时日,人们是依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不过伴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因此,爱情婚姻出现,老婆成了老公的财产。刚开始规矩还不严,爱情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不错有性行为,所以那个时候普遍有“杀首子”之习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之后的日子,爱情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位女士的爱情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但是爸妈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
▲爱情婚姻的演变
在人类社会中,爱情婚姻不是自始存在的,固定不变的,它经历了复杂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它经过最初的杂乱两性关系进展到原始忌讳与禁忌、习惯、道德和法律加以确认和调整以后,产生了对人们具有普遍管束力的行为规范,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的爱情婚姻家庭制度。爱情婚姻的演化过程分为几个阶段:1。前爱情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但在兄弟姐妹间,并且在爸妈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忌讳与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档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式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开始形成了最初的爱情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形式。最大的特点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出嫁;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挑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让人类爱情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爱情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很多老婆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很多老公中有一个主夫。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的“走婚”,即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最终,亦不是男女性爱的最终,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爱情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化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马上是我老同学的生日,他也是俺的同事,工作期间帮了我不少的忙,送什么好呢?
古时爱情婚姻是怎么样的?
爱情婚姻是人类得以繁衍生息的主要方式和构成家族、亲族的基础。爱情婚姻习俗主要包括爱情婚姻形态、媒介、礼仪以及离婚、改嫁、夫妇间的地位等种种习俗观念。
《诗·小雅·我行其野》载:“昏姻之故,言就尔居。”
《礼记·昏义叙》曰:“婿曰昏,妻曰姻。”《说文》载:“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姻,婿家也,女子所因,故曰姻。”
上列旨义,好像婿和妇家称婚,妻和夫家称姻。其实也就是说,“男昏女姻,散则通”,可以互称,爱情婚姻即指夫妇。
爱情婚姻之婚为啥也写作“昏”?《白虎通·嫁娶篇》解释说:“爱情婚姻者什么是也?婚者昏时行礼,故曰婚。”此刻娶妻以白昼,且挂红,古时候以迎女为迎阴气至家,必夜行,车服尚黑,执烛前往。故婚礼“不乐不贺。”
《列子·汤问》载,远古时代“男女杂游,不媒不聘。”这种乱婚没有特别规定的管束规范,构不成氏族、家族,也不晓得生育的秘密,常常归结为“感神龙”、“践巨人迹”、“吞薏苡”等,还不能算是严格的爱情婚姻。
人类最早的爱情婚姻形式是血缘家族,那个时候已排除了爸妈与子女之间的xingjiao关系,是一种同胞兄弟姐妹间的血缘婚。
传说,伏羲氏曾使人兄妹出嫁,这种血缘婚即相当伏羲氏时代。
高山族传说,洪水把世上的人都淹死了,只剩兄妹二人。妹妹要和哥哥出嫁,哥哥不同意。妹妹说,山洞里有个姑娘,你和她出嫁吧。哥哥去山洞,果然见一蒙面姑娘,婚后才知道正所谓本人的亲妹妹。海南岛的黎族传说,上古天翻地覆,人类尽遭厄运,仅剩兄妹二人。妹妹把脸上刺上花纹,让哥哥认不出来,二人结了婚。从此,黎族姑娘开始纹面。
这时,人类不但知道了生育的秘密,而且逐渐认识到同一血缘出嫁的害处,在古时候,称之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在远古认识愚昧低下的阶段能够认识到近亲出嫁的害处好像难以置信,其实也就是说是可以理解的。first of all,很多兄妹出嫁的传说,都是在各式天灾之后,仅剩下兄妹二人,别无选择,表现了一种万般无奈的心理否定。其次,很多兄妹出嫁后,皆有生下肉球、肉瓜、葫芦、无四肢五官等怪胎的传说,反映了人们抵制血缘婚的朴素观念。
再次,现代很多婚俗比较落后的民族,不但对同血缘爱情婚姻有清醒的认识,而且实行的大体上都是族外婚。因此,人们先从禁止爸妈与子女间的爱情婚姻关系入手,再禁止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远房兄弟姐妹,最后,本氏族内不准通婚,这就产生了族外婚。
族外婚是甲氏族的一群兄弟结婚到乙氏族,与乙氏族的一群姐妹相互爱情婚姻。
在咱们国家占代,通常是两个氏族结成世代通婚的联盟。如姬姓氏族与姜姓氏族其实就是长期通婚的联盟。咱们国家的媳妇一直称公婆为“舅姑”。唐朝朱庆余有“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的诗句。这种称谓,就是这种族外婚的残余。因为世代相互通婚,甲氏族的男子嫁到乙氏族,乙氏族的男子嫁到甲氏族。
媳妇的公公事实上是自己妈妈的兄弟,婆婆实际是自己爸爸的姐妹,就是媳妇的舅舅和姑姑。族外婚在具体通婚形式上有以下三种,这3种形式也显示了向对偶婚发展的线索。
一种形式是野合而婚。古时候和现代某些少数民族,都要定期举行祭祀女神的仪式和各式形式的集会,目的之一就是为两氏族青年男女提供建立爱情婚姻关系的机会。商周时代仍有这种旧俗。《周礼·媒氏》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史记·滑稽列传》载:“州闾之会,男女杂坐……履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罗襦襟解,微闻香泽。”另外,《诗经》中反映男女野合调情的例子许多,孔子就是其父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的。
一种形式是公共房屋。解放初的云南阿细人氏族男女分居,女住“黑衣德”,男住“若衣德”。其中,黑衣德也是女子晚上招待外氏族男子的场所。因为本氏族男子晚上都出去了,若衣德实际成了老人和小孩睡觉的地方。
《三国志·魏志·东夷传》载,高旬丽“女家作小屋于大屋后,名婿屋。婿暮至女家户外,自名跪拜,乞得就女宿,如是者再三,女爸妈乃节假听使就小屋中宿”。
这种“婿屋”,可为上述公共房屋之佐证。
一种形式是走访婚。随着族外婚的发展,由本氏族一群兄弟的集体拜访,进展到单自个的拜访。
上述高旬丽的婚俗就是典型的走访婚。云南永宁纳西族,对外氏族的异性朋友互称阿注,只要双方合得来,男方即可应约到女方过宿。这种阿注婚就是一种走访婚。
族外婚也是群婚,随着它的发展,双方要求保持相对专1。稳定的爱情婚姻关系,这便是对偶婚。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讲,在对偶婚的情形下,“一个男子在很多个老婆中有一个主妻,而他对女子来说,也是她的很多老公中的一个主夫”。上述纳西族的阿注婚有两种情况:一是男方仅仅晚上到女方那儿去,白天的生产、生活是分开的。另一种是不光在女方居住,白天的生产、生活也在一起,就是一种对偶婚。
父权制确立后,我国传统爱情婚姻实行严格而虚伪的一夫一妻制。
它要求妇女严守片面的贞操,绝对不准同时有两个老公,男子则可同时拥有众多个媵妾,但“礼无二嫡”,老婆同时只能有一个。后来也出现过双妻,但都是不合法的。
自兄妹血缘婚开始,人类的爱情婚姻生活正式创立,到一夫一妻制为止,守旧的爱情婚姻形态最后定型。
原始社会时期爱情婚姻形态的演变?
1。群婚
群婚又称杂乱婚,是原始时代的第1个爱情婚姻形式。这种爱情婚姻形式以没有固定配偶为特点。人类尚未摆脱动物的野性,那个时候也没有道德伦理的相关概念,人类为了繁衍,不分年龄和辈分,更没有亲属的概念。《列子汤问》中曾说这个时代是“男女杂游”,就是说这种混乱的爱情婚姻形式。
2。血缘婚
血缘婚又称族内婚,是原始时代第1个产生爱情婚姻制度的爱情婚姻形式。这种爱情婚姻形式是以同一个集团中,同辈之间可以产生爱情婚姻关系,排除不同辈分亲属之间的爱情婚姻为特点。不过这种爱情婚姻关系有个典型式样,就是同辈之间的男女互为共夫或者共妻。
一旦有女子怀胎产子,不晓得这个孩子的爸爸是谁,只是了解孩子的妈妈是谁,妈妈也知道哪个是自己生产的孩子。这就形成了后面发展壮大成母系氏族一个很大的缘故。
因为血缘婚所生产的子女多为畸形,对人的身体素质造成的危害,威胁到了人类的发展,人类开始在氏族群中实行某些忌讳与禁忌,进而发展壮大成为亚血族婚。
3。亚血族婚
又称族外婚,或者伙伴婚。这种爱情婚姻形式开始排斥同胞兄弟姐妹间的爱情婚姻关系,最终禁止旁系兄弟姐妹,即同胞兄弟姐妹的子女、孙子和曾孙之间的爱情婚姻关系。
这样,本氏族的兄弟或姐妹就必须在通婚的对方氏族中寻找情侣,不过仍旧是共夫和共妻的形式,生产的子女依旧是“不知其父,只知其母”。
这种爱情婚姻形式下,男子死后,要葬在本人出生的氏族墓地,不能和女方姐妹同墓合葬,其所生的子女归女方所有,死后同妈妈合葬,不能同爸爸合葬。此亦为古书中所说的“感天而孕”的情形,由于那时候的人类还不可以理解生殖与性行为的关系,而归为上天的神力创造的缘故。
4。对偶婚
对偶婚是介于亚血族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一个爱情婚姻形式。即异姓同辈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实行一男一女对偶同居关系,以女子为中心,男子只有在女子家里过夜的权利。是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管束而稍有固定的爱情婚姻形式。
男女各自的情侣可以想换就换,不受管束,所以子女仍旧是“知母不知父”的状态。早在群婚制时期,对偶婚现象就时有发生,很长久内,两种爱情婚姻形态是并存的。
在对偶婚盛行时期,亦有一名男子与多名女子,或者一名女子与多名男子的牢固结合。现今许多少数民族的习俗中仍有对偶婚形式的展现。
5。赘婚
赘婚即男嫁女娶,俗称“倒插门”。是男嫁女娶,从女居的爱情婚姻形式。在对偶婚时期,男子到女子家过夜,有时参与女家劳动,有时参与自己家劳动,不过所生子女归属女方。到了一夫一妻制时期,那么是女子嫁到男家并在男家劳动,所生子女也属于男方。
因为那个时候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为了弥补补充女子“从夫居”的损失,有能力的家庭会拿出一定的礼给女家作为赎金,建立女嫁男娶的爱情婚姻形式;
不过一些生活有困难的家庭缺少钱财,唯一的办法就是使自己的子弟到女家从事一定期限的无偿劳动,以实现换到老婆的爱情婚姻关系,这便是古书说的“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
男子给女家劳动的时间有长有短,长则几年,短则几月。此间,男子要接受女家的监督,并经受各式艰苦的考验,以证明本人有养家糊口的能力,才被允许出嫁或入赘,这算是一种考验,所以又叫“考验婚”。
我国古代的爱情婚姻制度是什么?
爱情婚姻制度是特定社会要求其成员在爱情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它由社会的风俗或法律所规定。针对人们爱情婚姻行为的风俗或法律规定的总和就构成了该社会形态占统治地位的爱情婚姻制度。
爱情婚姻制度是特定社会要求其成员在爱情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由社会的风俗或法律所规定。针对人们爱情婚姻行为的风俗或法律规定的总和就构成了该社会形态占统治地位的爱情婚姻制度。爱情婚姻制度由社会的物质基础所决定,并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是一夫多妻制啊!!!女性地位很低!!!出嫁制度:“爸妈之命,媒妁之言”。
夫妻制度;“一夫一妻多妾”。我国古代也是一夫一妻制的,不过多了个多妾,即男子在娶妻之外还不错纳妾,妻妾的地位是不一样的,妻是夫的配偶,是一家的女主人,而妾是服侍夫妻的人(当然着重是在床上服侍夫),看看“妾”字就是一个站立的侍奉他人的女人之义,夫妻都是妾之主人。假如你想多了解我国古代有妾人家的家庭制度建议认真的看看《红楼梦》,里面赵姨娘与王夫人的地位简直没法比,即使是得到夫的宠爱而持宠而娇的妾在江湖上的人们眼里也是地位低下的。一夫多妻の喜欢中国古代的爱情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妻子,但当时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许多个妻子,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
我国古代的爱情婚姻制度是我国古代文化史钻石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爱情婚姻是实现人类自己一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因为人类自己一身生产让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从而形成各式人际交往以及社会文化心理和礼俗。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从事于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产,其中一些产品则成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类精神生产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又作为精神文化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和人类的自己一身生产。
正所谓因为爱情婚姻在上述三大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被称为“爱情婚姻大事”。中国封建伦理道德把爱情婚姻当做人际交往的开端。《易·系辞》:“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自然界由阴、阳二气交感所产生,人类是由男女交接而产生。纳西族东巴经象形文字中有关于人类自然产生的观念,与《易·系辞》的讲法相近。在天地之间产生气,气变成蛙,蛙变为人类(男人由天上生,女人由地上生,天地产生人类)。这是对产生人类的原始观点。
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认为:“昏(婚)礼者,礼之本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政”(1)。它把爱情婚姻家庭看成是组成社会肌体的胚胎。
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老公,即便老公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普通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一位男士能娶多少女人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而这几个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不一样的,只有被叫作正室的女人才具有老婆的资格,其余只能处於从属地位。翻开《红楼梦》看看,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家庭地位是多么不同,就是她们的儿子在家里的地位也是很大差别。但在众多妻妾中正室只能是一人,要不然,为啥贾宝玉不可以同时娶林黛玉和薛宝钗为妻呢?因此我国古时候实行的事实上是一种“一夫一妻多妾”的爱情婚姻制度。正由于这种不合理的爱情婚姻制度,历经百年上演了多少人间悲剧?它是强加在中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
中国爱情婚姻关系的根本精髓所在,即为“伦理”。它一开始是代表一种社会风气风俗以及道德观念而存在,直至唐朝才以法律的形式完整而全面的确认了这种封建伦常关系,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封建爱情婚姻家庭制度,即《唐律•户婚律》。《唐律•户婚律》是关于户籍、土地、赋税以及爱情婚姻家庭制度等方面的法律。里边 的爱情婚姻家庭制度包括了爱情婚姻关系的缔结、保持以及解除。在此本文仅从爱情婚姻家庭制度中爱情婚姻关系的解除方面来看唐朝伦理道德思想渗入社会生活乃至爱情婚姻关系的状况。
《唐律•户婚律》对离婚有二种规定。第1,强制离婚,它包括官府强制离婚和老公强制离婚。官府强制离婚是指夫妻凡发现有“违律为婚”、“嫁娶违律”、“义绝”者,实施强制离婚。老公强制离婚是指老婆犯了“七出”之条,老公提出来的强制离婚,即经常提到的“出妻”“休妻”;第2,协议离婚,是指夫妻两人自愿离异,即所谓“和离”。
如今又有了一种新的爱情婚姻形式——合同制爱情婚姻
在这个多变的时代,人们的爱情婚姻观也前所未有的浮躁,周末婚、试婚、无性婚、丁克婚等各式爱情婚姻的try后,如今又有了一种新的爱情婚姻形式——合同制爱情婚姻。当合同书取代出嫁证,当夫妻关系变成同伴合作,面对爱情,我们情何以堪?
把爱情婚姻变成竞争角逐上岗
100年前,康有为先生说:“男女之事,但以徇人情之欢好。”而100年后《中国式离婚》中的刘东北则说:“爱情婚姻法应明确规定,爱情婚姻期限不应超过三年,好了再续三年,不好拉倒。”但2000多年以来,咱们国家的传统爱情婚姻模式一直是“嫁鸡随鸡”“从一而终”,即便没有丝毫爱与情可言,依然要追求“和谐到老”。
女性情感感情心理作家苏岑早就在她的书中提出了爱情婚姻合同制,“爱情婚姻制度其实也就是说有太多不合理的地方,出嫁证书才是中国名符其实的霸王合约!一签就签一 生,中途解约就成了爱情婚姻中的‘二等公民’,离婚就象征着贬值,尤其许多女人,宁肯苦熬也不愿选择离婚,只是由于害怕背上‘二婚女’的恶名!爱情婚姻的终身制其实也就是说已经愈来愈不适应现代社会了。”苏岑对生活周刊记者这样说。
对于苏芩称出嫁证是霸王合同,爱情婚姻应该实行合同制的看法,作家万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反对,“出嫁前领出嫁证是男女双方愿意的行为,怎么会是霸王合同呢?霸王合同是单方面的行为。”
面对万方的驳词,苏岑把这样的自愿归结于我国传统的观念,“不出嫁的男女在一起同居是带有“奸行”味道的,而即使对出嫁证有反感的人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也只能选择出嫁。而爱情婚姻合同制就是现行爱情婚姻制度的一种重要补充,对于一些不能同意被出嫁证捆一 生的夫妻来讲,选择签一纸合同,此亦为令双方关系合法化的一个有效途径,既可以不受舆论压迫,又能够有更大的爱情婚姻自主性,这不是很好吗?”
苏岑所阐述的合同爱情婚姻,有现代竞争角逐意识,“打工时接触了特别多不幸爱情婚姻的案例,能可以看出来,所以现在的人对爱情婚姻满意度其实也就是说是相当低的。大家总以为娶个媳妇或嫁个丈夫大体上就是一 生的事儿,反正他(她)也跑不了,费这心思干嘛?!爱情婚姻不单单是“结合”,事实上也是“合作”,现在的人的爱情婚姻就像是吃大锅饭,干好干坏都一勺舀,但爱情婚姻合同制就是要把爱情婚姻变成“竞争角逐上岗”,让大家有危机危难意识,从而更加能打起精神。”
像做生意一样经营爱情婚姻
秦晓红(化名),自由职业者,早在3年前,她和男友小Z签署了一份为期十年的爱情婚姻期限合同。合同约定,至爱情婚姻结束之日起90天内,假如双方不续签本合同,则看成是双方都同意自愿离婚,不得有任何异议。假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秦晓红的看法很明确:“有感情的爱情婚姻不需要法律的保护,假如没有感情用爱情婚姻维系着,又有啥意思呢?爱情婚姻在几年或者十几年后,会变得没有爱情或者转化为其他形式的情感,这一时刻,我们就需要一个东西,缩短爱情婚姻期限。”
苏岑补充道,“都说3年爱情婚姻一小槛,7年爱情婚姻一大槛,随着年限的增添,夫妻两人对相互彼此的要求也会不一样,这时就要重新增添条约细则和内容,把出嫁证书换成出嫁合同,合就几年一签,几年一续,不合就解约。”
合就签,不合就散,这和合同生意有点相似,剧作家魏明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疑议,“合同源出市场交易,我们做生意要交易,那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爱情婚姻怎样讲利润呢,怎么能说用做生意的态度经营感情呢?两者的意图都不一样嘛。爱情有牺牲和风险,一方甚至愿意为另一方去死,假如签合同,我想也没有那样多的爱情佳话了。出嫁签合同,恋爱签合同,这样好累啊。她的看法可以探讨,但难以实施。”
针对魏明伦的质疑,苏岑认为,爱情婚姻不单单是感情的结合,更要应该是利益的结合,为啥男人女人在择偶的时刻都想找个条件更佳些的对象呢?任何人其实也就是说皆有一定的爱情婚姻功利心态的,不过呢要自尊的中国人不能同意在人前提“利益”这类的词,觉得会显得自己情操不够高尚。但说实话,假如一段爱情婚姻带给你的全是负利润,那如此的日子谁都过得不舒服,追求利润,创造利润,其实也就是说是爱情婚姻中特别重要的一环。只有把双方的利益结合到最大化,如此的爱情婚姻才最牢固。
情感感情专栏作家钱伟却有不同说法,爱情婚姻本身是个合约,而且任何人的问题都是不一样的,用一个合同来管束,明显不能涵盖所有问题,另外在爱情婚姻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原因就是精神上的问题,而合同只能制约物化的东西,所以问题最后还是不能真真正正解决。
那这爱情婚姻保卫战究竟签多少年才合适,童话大王郑渊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提出“五年爱情婚姻合同”的构想,有更加的多的人愿意参加try爱情婚姻期限是一件好事情。他对爱情婚姻的猜想是:以五年为期限,五年之内不准离婚,每五年续约一次,有了孩子就自动顺延十八年。这期间要离婚就必须受到惩罚。
爱情婚姻有风险,签合同也需谨慎
记者在一项互联网调查中发现,有67%的人认为可以接受期限合同式爱情婚姻,有33%的人预示并不认同。在合同期限的挑选上,有40%的人预示最长的期限是10年,二十四%的人选择100年,20%的人选择一年,16%的人预示不晓得。
看来合同制爱情婚姻在网民朋友中挺有市场的。不过上海正成律师事务所王童愚告知生活周刊记者,这个合约是否受法律保护,还有待商榷。打比方说说,关于财产约定这一块,法院在裁定过程中,可能会有参考,不过相关其他别的制约,不一定能适用并且得到法院认可,打比方说说损害夫妻感情的过错责任形式中有一条“进行旅游补偿”,那此处的旅游补偿究竟是住旅馆,还是住超五星的奢华酒店,是去马尔代夫还是杭州游,这几个都没有具化;另外针对爱情婚姻合同设定期限问题,王童愚预示,假如领了出嫁证,合同到期后,他们的爱情婚姻关系不能因此而自动解除。即便双方协议离婚,妥善处理了子女扶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也应当根据我国《爱情婚姻法》的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要不然,法律不认可他们的离婚行为,即在法律上他们仍为夫妻。
针对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出嫁合同示范文本》的起草人,上海知名律师潘杰。潘杰告知记者,由于《出嫁合同》没有违反《合同法》规定,不属于违法的合同,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内容合法,效力就合法。但潘杰并且也表达了他的担忧:因为这种签约观念和实践应用较新较少,人民法院法官遇见实际纠纷的时刻,能不能完全认可《出嫁合同》内容?能不能尊重该合同约定,对局中人予以相应惩戒?这是存在不确定因素的。
潘杰举例说,违约责任条款是《出嫁合同》重要内容,起到救济、惩罚作用,是爱情婚姻幸福、安全的最后防线。假如局中人约定好了,法院却予以否定,那么违约方就得不到应有惩罚,《出嫁合同》基础动摇,该爱情婚姻非常可能随着《出嫁合同》的倒塌而倒塌。此外,不同的法官可能基于不同的个人认识而对《出嫁合同》实践后产生的纠纷,做出不同方向的判决。潘杰只能总结出如此的结论:该合同是完全合法有效的,不过不排除现实操作时出现不同认定结果的可能。潘杰预示,对这一风险,他还能做的就是:愿意免费代理全国第1起《出嫁合同》纠纷案件。
的确,就如潘杰所说的,爱情婚姻关系包括了身份关系、财产关系,还有法律不予干涉的道德范畴内容。一部《爱情婚姻法》尚且有很多不能解决的问题,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爱情婚姻合同,能做得更佳吗?
爱尔兰的期限爱情婚姻制度
爱尔兰是全球性出嫁率最低的国家,由于这个国家禁止离婚。许多适逢婚龄的男男女女大多数选择观望,迟迟不去爱情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手续。不过,这个国家的爱情婚姻是实行期限制的。男女双方在出嫁的时刻可以协商决定爱情婚姻关系的期限,从1年到100年不等,期限届满后爱情婚姻关系终止,若有继续生活的意愿,可以办理延期登记手续。
最短的期限为一年,不过登记费用最昂贵:2000英镑,相当人民币2、6万多元。
但假如出嫁期限是100年,那么登记费用仅仅50便士。出嫁证书上面写着法官的祝福,大意翻译如下:
敬仰的先生、太太:
我不清楚俺的左手对右手、右腿对左腿、左眼对右眼、右脑对左脑究竟应该承担起如何的责任和义务?其实也就是说他们一直就是一个整体,只由于相互彼此的存在而存在,由于相互彼此的快乐而快乐。因 此,让这一张粉红色的小纸条送去我对你们百年爱情婚姻的最美满的祝愿!祝你们幸福!
——首席法官(青牧)
开放式爱情婚姻是什么
随着人类社会不断的发展,人类的爱情婚姻和结合就有了多种多样的方式,因此爱情婚姻方式就有了多种代名词,打比方说:裸婚、闪婚,还有那么一些西方国家的同性爱情婚姻。从科学角度上来看,没婚姻的存在就会有害于人类的繁衍,那么今天说呢又有了一种新的爱情婚姻方式:开放式爱情婚姻。
1、 开放式的爱情婚姻是什么?
男女双方相互建立在其个性发展有平等权利和自由的基础上的两人之间诚实公开的关系。开放的同伴关系是一种不为他人所限制操纵的男女关系,皆不是以对方为中心活着,它是拥有两个同等地位的人相结合。如此的结合没有掌权者和被掌权者,没有强加的种种思想和观念以及占有欲望。女人不光是处理家务琐事,男人亦不是大男人主义的发号施令,两者之间的建立皆在相互信任和倾慕的基础上。
2、开放式爱情婚姻一种怎样的爱情婚姻?
“同伴式爱情婚姻”或“开放式爱情婚姻”都是对同伴对自己和外界都开放的一种放大了的一夫一妻制。
所以双方在情感感情上和精神上都有着自己足够的空间去发展本人的个性。夫妻在磨合相互的关系时能够与外界保持统一,任何人皆会有机会从婚外获取得到发展的可能与经验。因为个人成熟的个人和有基础的爱情,作为一对夫妻他们具有着活力与新鲜感,而且这种能够不断的增多。
在这种新兴的原则指导下,本人的个性皆能由自己一身成熟的发展,通过外界来提高和丰富本人的经验,同时情侣在外界中获得经验与自己一身互相补,这种同伴的开放式关系能使得不相同的力量起共同的效果,一加一大于二,让多方都受益。
此刻人们的婚恋中,某些时候已经冲破大家对爱情婚姻的固有传统观念和理解,各式新潮的爱情婚姻模式对传统爱情婚姻进行巨大无比的冲击,这里面有新潮的婚恋观念和方式来制造不同的新鲜感和刺激度,亦有由于接受不了如此的开放式爱情婚姻而给生活产生痛苦和无奈的,这几个都是指的反思的问题,此刻年轻人的爱情婚姻不再是固有的男主外女主内,爱情婚姻是神圣的,可以有新的活法方式,不过千万不要由于如此的新的活法方式来打破原则,毕竟从相恋到出嫁都是一段不容易的情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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