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婚姻发展的几种形态分别为爱情婚姻夫妻(爱情婚姻形态发展的阶段有哪些)
人类爱情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什么?
原始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3种类型。原始群婚制和一夫一妻制是历史上最早的爱情婚姻制度。原始群婚制的特征是,群婚制和对偶婚制同时存在,只是婚配的对象不全相同。群婚制是指不同氏族的男女成年后皆可以参与集体的婚配活动,而且没有固定的配偶,不分性别。对偶婚制的特征是,男女两性的性别是永恒不变的,但婚配的对象是有区别的。对偶婚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的特征是。
人类爱情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乱婚、伙伴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爱情婚姻。爱情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在平等愿意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爱情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依据。
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等层面的认可,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管束。
爱情婚姻的根本和意义
爱情婚姻是为了社会关系的稳定,为了感情的需求,繁衍后代只是爱情婚姻的最终,诚然,不可否认,爱情婚姻对于男女关系和家庭的稳定以及后代的养育培养是非常重要的。
不过爱情婚姻的本质是出于感情的交换,感情上需要一个稳定的情侣,因此出现了爱情婚姻,爱情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是稳定的爱情关系,就连繁衍后代也在某种程度上是有稳定夫妻关系建立社会和谐的效果。
人类爱情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乱婚、伙伴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爱情婚姻。爱情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在平等愿意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爱情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依据。
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等层面的认可,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管束。
人类爱情婚姻的特征
夫妻两口子之间不能有共同的血缘关系,越远越好。城市人或有职业的人都是以门当户对为前置条件。爱情婚姻是由二个人的身体情况、精神状况、收入状况决定。不是用缘分就可一概而就的。有的人以劳动为生、有的人以歌舞为生、有的人以打工为生、有的人以当官为生。
任何人都有着自己的特长和职业化问题,所以爱情婚姻还是以门当户对为前提条件。追溯到原始时代,就有了经常提到的爱情婚姻,这是一种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属性,自然金科玉律会用异性相吸的力量,使哺乳类生命繁衍生息。
人类的爱情婚姻存在形式以及结合方式,受人类社会环境的作用与影响。不同时代和地区的社会环境,造就了多样的爱情婚姻模式,科学的意义上看,假如没婚姻,许多血统就会出现混乱,有害于人类的优良繁衍。
常常见到的爱情婚姻家庭形式重点分为哪三种类型
形式之一:以对家庭的建设完善和成就感为满足型。
假如二个人,是以如此的目的价值取向的爱情婚姻,若要得到幸福和满足,条件是:first of all,彼此嫁给了爱情。之后是,孩子的获得达到预期。再之后是,事业或者家庭财务不断完善与增值。总之,爱情被转化成家庭个因素的发展与优化趋势。很多成功的生意人家庭,如此的特征明显。由于他们的意图明显,核心坚实。趋利避害。
形式之二:以个人获得外在的认可为满足型。
这一类型的意图是:得到家庭以外成员的认可为满足。存在这样类型的人,比较淡化利益,也比较淡化家庭,他们不是以家庭建设的成就感为满足,而是以求得家庭之外的人的认可为满足。有时是领路人,有时是权威,有时是偶像,有时是特别规定的人或者某群体。
如此的爱情婚姻家庭没有核心目的,是以爱情婚姻存在的二个人之一的个人寻求外在情感感情满足为目的。假如二个人同时具备上述特征,爱情婚姻存在的长时间性不大,假如其中一个有上述特征,可是,爱情婚姻的存在必是认输型的。貌合神离。
形式之三:单体存在。
单体存在,不算是爱情婚姻形态。不过,到了或者应该出嫁的人而不婚,属于零爱情婚姻。即是站在爱情婚姻之外的单体。这种人该婚而不婚,无外乎两个因素:身体的,和心理的。身体的,包括打比方说性冷、洁癖性强迫、不孕、中性人等。心理的,包括打比方说同性、严重交流缺陷、畏惧、厌倦者等等。
人类爱情婚姻制度的演变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五个阶段:母系氏族,父系氏族,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一夫一妻。
《中华人民爱情婚姻法》
第2条、实行爱情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爱情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3条、禁止包办、买卖爱情婚姻和别的干涉爱情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爱情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4条、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相互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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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离婚、再婚现象早已是屡见不鲜、习以为常的事情。但在古时候社会,离婚可不是一件光事儿,女人离婚更是遭人白眼,常常被看成是不守妇道之人。但是在汉代确是个例外,汉代妇女爱憎分明、敢作敢当,离婚、再婚现象在那个时候还颇为流行呢!!!
寡妇再嫁,在汉代也被看作是合理的事情。譬如,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初嫁平阳侯曹时,曹死后再嫁大将军卫青;汉宣帝的闺女敬武公主初嫁富平侯张临,再嫁临平侯赵钦,赵钦死后,又嫁给高阳侯薛宣。
汉元帝妻冯昭仪之母初嫁冯昭仪父,再嫁郑翁;汉桓帝刘志的邓皇后之母初嫁邓香,再嫁梁纪等等。由此可见,寡妇再嫁犹如家常便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揭秘汉代爱情婚姻制度 妇女居然能“休夫”
参考资料来源:知识混装大无极-爱情婚姻制度
1。群婚制
群婚制它是人类社会最早的爱情婚姻家庭形态,其本质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或排斥。依照摩尔根在《古时候社会》中提出来的爱情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可以划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度两个阶段。
2。偶婚制
偶婚制是一男一女成对另一半的爱情婚姻制度。这种爱情婚姻制度的特征是:一个男子在很多老婆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很多老公中有一个主夫。就是说,在成对的配偶中有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内相对稳定的同居关系,
每个男子或女子有了一个较为稳定的或主要的配偶,并不排除男女双方与本人的主妻或主夫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而且夫妻关系极不稳定。
3。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monogamy)也叫“单偶婚”、“个体婚”是文明世界的展现。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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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爱情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爱情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出嫁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出嫁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不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出嫁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爱情婚姻登记jiguan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爱情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爱情婚姻的请求,应当自出嫁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局中人请求撤销爱情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参考资料来源:知识混装大无极——爱情婚姻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知识混装大无极——一夫一妻制
参考资料来源:知识混装大无极——偶婚制
参考资料来源:知识混装大无极——群婚制
五个阶段。
①同辈群婚(代际禁性)→②族间群婚(兄妹禁性)→③男性走婚(一伴为主)→④宗法爱情婚姻(女性限性)→④自主爱情婚姻(相互忠实)。
1。第1阶段——群居杂交时代
人类初始,群居野生,艰难求活,“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缉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蓄积之便,无器械、车舟、城郭、险阻之备”。两性关系无任何限制和管束。
2。第2阶段——血缘家族行辈婚制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女之间有了愈来愈明显的分工,同时人类智力一步步发展,思维也在进步。这时母子和父女等不同辈的爱情婚姻渐渐消失,但包括兄妹爱情婚姻的同辈爱情婚姻没有禁止。
3。第3阶段——氏族外婚制
随着人类活动的扩张,不同血缘家族男女的性行为开始增添,神话传说常有“郊野受孕”的故事,那个时候不同血缘家族之间的爱情婚姻是违背道德规范的,所以只好喜用神话来解释怀胎现象。
4。第4阶段——对偶婚制
合作必然取代分裂,男女群婚逐渐转为固定对偶式爱情婚姻,双方不但产生了合作方式的新经济模式,重点是男方参加了抚养后代的任务,于是增加了爸爸的角色。并且形成了以男方为主体的宗亲关系,为父权社会的产生打下基础。
对偶婚制仍属于母系社会,爱情婚姻关系不牢固,夫从妇居,死后回归本氏族下葬。
5。男权婚制
随着生产力加大,男性获得财富的数量增添较快,男性地位提升明显,父权制社会到来。包括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特点是:世系据男性而确立,男孩继承家业,妻从夫居,死后葬于男方家氏族内,女方须专一,男方对女方有控制权。
人类经历的一般爱情婚姻形态有哪些方面
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我国曾出现过很多形形 *** 的爱情婚姻形式。
1。抢夺婚:俗名叫抢婚,也称劫夺婚、抢劫婚,是盛行于以男性为中心的游牧时代。
此时因女子已是男子的所有物,所以成为部落与部落、民族与民族之间发生斗争时的掠夺对象。
2。买卖婚:是族外婚议婚的发展,是私有制爱情婚姻的代表形式。
男女双方没有权力按本人的意愿决定爱情婚姻,完全由爸妈做主。
男女的爸妈定好了以后,男方便用相当数量的财物为代价换取女方为妻。
3。服役婚:这是原始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转变时期的一种婚俗。
它是以男方赴女方家服劳役为条件,换娶老婆到本氏族或本家族中来。
服役的期限各地不一,通常来讲为3~7年,长者达10余年,亦有的服役到婚后生育子女,方可携妻返家。
4。表亲婚:指兄弟的子女与姐妹的子女之间相互缔结的婚配形式,是古老的亚血缘婚的遗风,曾流行于全国广大地区。
5。交换婚:是古时候族外婚的一种古俗形式,它是两个氏族的男方互换其姊妹为妻,或互换其女儿为媳的做法,是古时候以人易人,对等交换的族外婚的延伸。
6。转房婚:学术上又称逆缘婚,是古时候“夫兄弟,”“妻姊妹”,共夫共妻的残余形式。
七、招养婚:其实是人们常说的“入赘”,口语称“招养老女婿”。
八、招养夫婚:是一种重婚的一妻多夫的变异形式。
如女方的老公因病或因残等原因不能参与劳动,再招回一位男子共同生活。
九、典妻婚:这是旧社会买卖婚派生出来的临时婚形式。
又称“承典婚”、“租妻婚”、“借肚皮”、“租肚子”等,实际就是“借妻生子”或叫“借腹生子”。
十、童养婚:是我国封建社会时期的婚俗之一。
多数都是有了子嗣后的人家,抱养别家的闺女作为养女,到了该女子适龄期再与本家子成婚。
十1。指腹婚:包办爱情婚姻的一种变态形式,又称胎婚,是两家主妇同时怀胎, 爸妈便指腹为媒, 若所生为一男一女,即结为夫妻。
十2。:又称嫁殉婚,娶殉婚,是一种古老的封建加的婚俗形式。
它的特征表现为男女两方是用死者联姻的婚嫁关系。
十3。共妻婚:是旧社会主要流行于裕固族中的古俗,其表现形式为:哥哥先娶了老婆,过了一段家庭生活之后,弟弟也慢慢加入爱情婚姻关系,造成兄弟共妻的事实。
十4。“阿注婚”:此婚俗流行永宁纳西族,“阿注”意为朋友,男女双方皆可称之,是一种以女系为主,临时结交同居为婚的那种。
十5。走婚:是云南省少数民族摩梭人的婚俗。
在日间,男女很少独立相处,只可以在聚会上以舞蹈、歌唱的方式对心上人表达心意。
男子若是对女子倾心,便在日间的聚会上约好女子,到半夜的时刻再到女子的“花楼”相会。
十6。试验婚:是未正式出嫁前先试行同居的婚俗。
过去西南少数民族中这种爱情婚姻形式较多,它是一种自愿婚的萌芽。
十七、自愿婚:以男女双方以 *** 为手段的正常婚俗,双方在经济、情感感情、生活各方面保持了平等与均衡。
常常见到的爱情婚姻家庭形式重点分为哪三种类型
形式之一:以对家庭的建设完善和成就感为满足型。
假如二个人,是以如此的目的价值取向的爱情婚姻,若要得到幸福和满足,条件是:first of all,彼此嫁给了爱情。之后是,孩子的获得达到预期。再之后是,事业或者家庭财务不断完善与增值。总之,爱情被转化成家庭个因素的发展与优化趋势。很多成功的生意人家庭,如此的特征明显。由于他们的意图明显,核心坚实。趋利避害。
形式之二:以个人获得外在的认可为满足型。
这一类型的意图是:得到家庭以外成员的认可为满足。存在这样类型的人,比较淡化利益,也比较淡化家庭,他们不是以家庭建设的成就感为满足,而是以求得家庭之外的人的认可为满足。有时是领路人,有时是权威,有时是偶像,有时是特别规定的人或者某群体。
如此的爱情婚姻家庭没有核心目的,是以爱情婚姻存在的二个人之一的个人寻求外在情感感情满足为目的。假如二个人同时具备上述特征,爱情婚姻存在的长时间性不大,假如其中一个有上述特征,可是,爱情婚姻的存在必是认输型的。貌合神离。
形式之三:单体存在。
单体存在,不算是爱情婚姻形态。不过,到了或者应该出嫁的人而不婚,属于零爱情婚姻。即是站在爱情婚姻之外的单体。这种人该婚而不婚,无外乎两个因素:身体的,和心理的。身体的,包括打比方说性冷、洁癖性强迫、不孕、中性人等。心理的,包括打比方说同性、严重交流缺陷、畏惧、厌倦者等等。
古时候几种爱情婚姻形式
古时候几种爱情婚姻形式
摘要:不同社会历史阶段有不同形态的爱情婚姻制度,从婚制的演变可以看出社会进化发展的轨迹。古时候爱情婚姻形态主要有媵妾制、转房制、掠夺婚,其产生及演变情形值得认真研究。 关键词:古时候爱情婚姻;媵妾制;转房制;掠夺婚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297(2008)12-069-01 中国古代婚制经历了数千年的历史沿革,从原始社会的血亲杂交、血缘群婚、族外群婚,到氏族社会的对偶婚和最终的一夫一妻制,婚制的变化与习俗的形成反映了人类自己一身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流程。但在现实生活中,在一夫一妻婚制的外观下,很多原始爱情婚姻的遗风以各式形式残存下来,奴隶主、封建主始终都过著一夫多妻制的活法,他们只娶一个嫡妻,而媵、妾却有多少个乃甚一群。最突出的一夫多妻制就是媵妾制。 1。媵妾制 媵制起源很早,《尸子》中推测尧嫁二女于舜就是媵制,“妻之以皇,媵之以英”。媵制是原始社会的族外婚向对偶婚演变的一种过渡形式,即“与长姊出嫁的 男人有权把她的达到一定年龄的姊妹也娶为妻”。春秋时期,各国统治者都实行媵制。据《仪礼·士婚礼》:“媵,送也,谓女从者也。”又《公羊传·庄公十九年》载:“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嫡从。”寓意讲的是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嫡夫人),女方以侄(侄女)、嫡(妹妹)随嫁,并 且,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的国家也可送女子作为陪嫁,这几个随嫁女子统一叫作“媵”。媵的身份比妻低、比妾高,介于二者之间,《诗经》中有几首诗就写到这种嫁女陪媵制。《诗·大雅·韩奕》:“韩候娶妻……诸嫡从之,祁祁如云。”这是说韩侯娶妻,老婆的妹妹也陪嫁而来,“祁祁”,众多貌,陪嫁的妹妹多如云,可见媵的数量之多:《卫风·硕人》讲齐庄公的闺女庄姜嫁到卫国的情况,诗中“庶姜孽孽”就是说一群陪嫁的齐国姑娘都打扮得非常靓。 在爱情婚姻发展史上,媵制是西周和春秋时期专有的婚制,是远古群婚风俗的遗迹。进入战国,社会制度发生巨大变革,嫁女陪媵制随之没落,但陪送侍女丫环、妻死妹续弦等现象一直延续到近代,这可谓是媵制的一种演变。 妾制的出现比媵制稍晚,妾的名称最早见于《礼记》。据《礼记-内则》:“聘则为妻,奔则为妾。”老婆是经过正式聘娶仪式明媒正娶的,纳妾则不拘礼数,因此妾常遭受社会歧视,“爸妈国人皆贱之”。既然无需正式聘娶,那么妾的来历起源就多种多样:可以是买来的贫家妻女,可以是家里的女仆或家仆的闺女,可以是战争中掠夺的女俘,可以是罪犯的妻女,也可以是亲朋所赠送的“礼物”。《汇宛》:“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得不到伉俪也。”《礼记·坊记》郑玄笺:“妾合买者,用其贱同于公物也。”可见妾的地位不但比正妻低,而且比媵也低,她们是奴隶主、封建主的老婆群中地位最低的人。后代的宫女、富家的姬妾都是先秦妾的余脉。 2。转房制 转房制,又叫收继制,指子弟在父兄死后,娶庶母及嫡嫂为妻的婚制,该婚制是“夫兄弟婚”、“妻姊妹婚”的残余风俗及一夫多妻制的变相形式,是氏族社会群婚制的遗迹。转房制在后世被看作是大逆不道的淫秽 *** 行为,法律绝对禁止,犯则判死刑。然而在先秦时期,这种爱情婚姻实不鲜见,在儒家典籍中不乏其事。如嫁给晋文公的怀赢,曾先嫁怀公,妻从夫諡,故称怀赢:穆公又纳于重耳,重耳为怀公之叔,这是叔侄间的转房。据《左传·庄公二十八年》:“楚令尹子元欲蛊文夫人,为馆于其宫侧而振万(舞)焉。夫人闻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习戎备也,今令尹不寻诸仇仇,而于未逝者之侧,不亦异乎?’”子元是楚文王的弟弟,哥哥死了便去诱惑嫂子,虽遭拒绝,却也不认为耻。 “烝”“报”是春秋时期流行于各诸侯国统治阶级中的转房制遗俗的一种。“薰”是爸爸死后,儿子娶其妾、媵为妻;“报”指伯父、叔父死后,侄子娶其妾为妻。《左传》中记录载入:夷姜是春秋时期卫宣公的庶母,而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还是这个卫宣公,先是烝了庶母,后又占儿媳宣姜为妻,宣公死后,他的另一个儿子公子顽又烝了宣姜,并生下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等子女:齐姜,是晋武公妾,晋武公之子献公“娶子贾,无子。烝于齐姜,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这几个在那个时候都是公开进行,燕报所生子女有的还成为国君或国君夫人。 从汉代到清末,转房制一直不绝于史,古时候游牧民族中尤为盛行。西汉的匈奴、西羌、乌桓,宋代的女真族,元代的蒙古族,都实行这种婚制。我国西南地区的怒族、彝族、佤族、独龙族、阿昌族、苗族和东北地区的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等,也都较长久地流行过这种婚制。 3。掠夺婚 “掠夺婚”又叫劫夺婚、佯战婚,是以掠夺的方式来达到成婚目的一种爱情婚姻仪式。该婚制是在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中产生的。原始氏族成员由男从女居转为女从男居,是人类所经历的最急进的剪掉鞭子之一,而掠夺婚就是完成上述转变的一种表现形式。 掠夺婚主要盛行于奴隶制时代,是假劫真婚,《易经》爻辞中的“匪(非)寇,婚媾”寓意讲的是:不是来抢劫财物,而是模拟战斗,缔出嫁姻。在这儿,劫夺只是假抢、是佯战、是形式,并不是攻杀劫妇,成逼成婚,这与奴隶主把从战争中掠夺来的女俘杀掉或纳为妾不同。《仪礼·士婚礼》规定,男方“亲迎”要用全副的黑色装备(“载鬼一车”)就是受到劫夺婚的作用与影响。魏晋以后,我国爨族依然实行掠夺婚制。唐代是我国各民族的大融合时期,掠夺婚被那个时候婚仪所吸收,成了“坐地安帐(也称‘青庐’)”、“下婿”、“弄妇”等节目。 清人桂馥的《黔南苗蛮图说》用插图和文字对贵阳、都匀一带少数民族的掠夺婚作了形象化的记叙。在夺婚前,青年男女已约定时间、地点,但在男子掠夺时,女子还要装出呼救姿态,通知家人和邻里营救,男子则带着伙伴设法逃走,或把女子拖走,再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由此可见,掠夺婚在举行仪式前,男女已有爱情关系,而不是男子强迫女子。直到解放前,我国云南的景颇族、傈僳族和傣族都实行掠夺婚。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掠夺婚已成为历史的陈迹。 也就是说,我国由来已久,民族众多,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显现了多种爱情婚姻形态,除了媵妾制、转房制、掠夺婚,还有聘娶婚、买卖婚、交换婚、入赘婚等等。自从阶级社会产生后,这几个爱情婚姻都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展现了男性支配爱情婚姻的色。
蒙古族的几种爱情婚姻形式
1。抢婚 (也叫掠夺婚):这种婚制是奴隶制时期的产物。蒙古族自七世纪到十二世纪以来,开始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在爱情婚姻形式上,聘婚已经盛行起来。《蒙古秘史》卷一之首就记录载入:都蛙锁豁儿为弟聘妇,途中遇一群百姓,就“有一女子甚好,倘未嫁人,为吾弟朵奔篾儿干聘之。”《蒙古秘史》中关于聘婚、许婚有很多记录载入。元代前后,聘婚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实行的爱情婚姻制度。不过,直到十三世纪,掠夺婚还不少见。《秘史》中也速该把阿秃儿(成吉思汗之父)和诃额仑夫人的结合,就是正在打猎的也速该遇到另一部落的娶女归来,见颜容无比,遂引其弟,助其抢来为妻。在战争中掠夺婚则更不胜数。一二○二年击灭塔塔儿后,成吉思汗下令:“为父祖报其仇,雪其恨,比辖而屠之,杀之,屠而绝尽之,奴其所余者”。塔塔儿的成年女子多被掠来成婚。随着历史的发展,掠夺婚逐渐减少了,消失了,为聘婚所代替。但人们仍不忘其旧,把象征性的抢婚形式,代表一种出嫁风俗接受过来。据说草地蒙古代人们,男女双方相许后,男方故意将新娘抢走,紧接着送牛、马作聘礼,再把新娘带回婆家,怀胎后娘家才宣告许配成婚。出嫁后,妇女也不许再嫁,“以为死人之妻难以共居”叫“鬼妻”(见《北史??室韦列传》)。 十三世纪时,有的聘女后,姑娘爸爸宣布;此刻俺的女儿为你所有了,你在哪里找到她,就把她带走。那么,这时姑娘躲在亲戚家,新郎把姑娘找到,佯装使用暴力把她抢过来,并拿回了家去。(见《鲁不鲁乞东游记》123页)。到了清末,仍有类似的作法。有的采取:双方同意,并交过聘礼以后,新郎在亲属及年轻朋友的陪伴下,骑马来到新娘的毡包,这时新娘坐在那里,被她的女朋友们团团围着。照例新娘不是被领走,而是从她的女朋友手里被抢走。她喊著、推打着,挣扎着,那些强壮的小伙子们却灵巧地把她驾走,让她坐在马上,有时干脆把新娘横放在马鞍上,就这样驰向新郎毡包。这时,新郎家中大摆喜宴,款待亲朋友好友,大家尽情吃喝,唱歌,跳舞,骑马赛跑,射箭摔跤,嬉闹逗笑,很开心。然而,这几个实质已不是抢婚,只不过是一种婚俗形式。就是这几个,近代也不见了。 2。表亲婚:蒙古族实行族外婚制,禁止血亲出嫁,但不限制姻亲出嫁。因而往往到舅族求婚。帖木真九岁时,也速该把阿秃儿就想着从帖木真舅族的诃额仑母家,斡勒忽讷兀惕百姓处聘女,但因途中遇见德薛禅,聘了其女孛儿帖才没有去成。这种古 *** 俗一直延续到现代。但这种表亲婚多限于姑作婆,很少有舅家娶外甥女的,因人们认为那是“姑血倒流”。我国《爱情婚姻法》严禁近亲出嫁。这种亚血缘爱情婚姻已被禁止。 3。转房婚:加宾尼在《蒙古史》中谈他的东游所见,谈到寡妇的爱情婚姻时说:“在地们的老公去世以后,妇女们是不容易第2次出嫁的。但弟弟能在哥哥去世以后,同他的嫂子出嫁。”据《马可波罗游记》、《加宾尼蒙古史》、《鲁不鲁乞东游汜》载;十三世纪时,儿子在爸爸死后,也可以秘除自己生母以外的爸爸的其他老婆出嫁。《三国志??东夷传》记录载入扶余及其他民族婚俗时说:“兄死妻嫂,与匈奴同俗”。以此看来,这种“转房婚”,恐为北方民族所共有的爱情婚姻风俗。这种“妻姐妹婚”和“夫兄弟婚”,正所谓母权制氏族社会族外群婚制的遗俗。这种婚制直到现代仍个别的存在着夫兄弟婚。它多因家境不大富裕弟嫂结合(民间称就合),可免花许多钱另娶,另也因嫂的品德好,为整个家所赞佩,不忍相离。妻姐妹婚,多因姐夫人品好,又怕姐的遗子受继母气,而姐夫与小姨结合成妻姐妹婚。 4。妻方居住婚:“妻方居住婚”有的是“入赘婚”,有的是“服役婚”。这不但南方存在,北方也存在。《旧唐书??室韦传》载“爱情婚姻之法,男先就女舍,三年役力,因得亲迎其妇,役日已满,女家分其财物,夫妇同车而载,鼓舞共归”。这种“妻方居住婚”到十二世纪仍然存在。也速该把阿秃儿带领帖木真到德薛禅家聘婚,聘后说:“可留我子入赘。”遂赠其从马为聘礼留帖木真而去。然而,正如《蒙古秘史》所载;“女子之命刁;可老于生身之门”,可见那个时候人们并不十分赞同这种入赘婚。这种婚俗固然一直存在下来,但直到解放前也是较为不是很常见的。东北地区个别边远草原,妻方居住婚还有另一种情形,就是出嫁得子后,夫妇共归,如出嫁多年未有生儿育女,可以离婚另娶。 5。妻婚:是一种古老的封建的爱情婚姻形式。它是以男女两方用死者联姻的婚嫁关系为特点。古时候,蒙古族信奉萨满教,笃信灵魂的存在,虔诚地崇尚天、地、山、河。因而也就非常相信这种。那个时候,家中假如有儿子天亡,而另有——家闺女也早逝的话,他们就彼此替自己亡故的儿女,象他们生时一样办理婚事。在纸上画一些侍从和马匹,各式动物,衣服,金钱和日用器皿,把这几个纸片和正式婚约用火焚化,以便送到阴间,供给他们的儿女享用,叫他们彼此成为正式夫妻,组织家庭。两方父母办过这种仪式后,也成为亲家,宛如他们的儿女真真正正结了亲一样来往(见《马可波罗游记》)。 6。买卖婚:元朝日寸,蒙古族进入了封建社会。明,清以来,随着封建制的发展,聘婚制也就成了买卖婚。买卖婚是以男方相当数量的财物为代价娶妻成亲的。蒙古族大都都是用牛,马、羊为聘礼的,亦有的用金银首饰、衣物,土地的。草地蒙古族聘礼多为牛马羊等牲畜。 蒙古族视九为吉数。聘礼,都由一九到九九,如九只,四十五只,八十1。只等。有些穷苦牧人常因拿不出聘礼而终生不娶。一些言谈甚欢的青年男女,也多因拿不出聘礼而被拆散,造成遗恨终生的爱情婚姻悲剧。在东北,有的蒙古族地区很讲究陪送和嫁妆。有的要陪送一架新的蒙古包,有的一个箱子装一勒勒车,一套被褥装一勒勒车。人们专门查数,看娘家陪送多少车嫁妆。 七、抱斧婚:这是蒙古族奴隶制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非常残忍的婚制。它始于何时不详,没有文献记录载入,但直到清末,东北蒙古族地区还存在这种爱情婚姻。它规定,府内女奴如违犯府规,就强行叫她抱斧成亲。成婚仪式是,她怀抱斧子(代表她的老公),她前面放著猪食槽子,塔头墩子,意为愿她象堵一样、象塔头草—样为王公繁殖奴隶。祝词歌手还要唱些与这内容一样的“赞歌”。从此她真的可以任人欺凌污辱。事实上,这是封建王公对女奴——种示威性惩处。据说哲里木一带亦有与碾子成亲、抱公鸡成亲的(见吉林人民出版社《不愿作奴隶的人们》),形式虽异,实质相同。
现代爱情婚姻有哪几种形式啊 急用
婚前同居、情感感情婚、现实婚、虚拟婚、婚外同居。
我国古代重要的爱情婚姻形式
一 娃娃亲 其实就是两家关系好,又有年纪相仿的儿女,在他们出世没多长时间就定亲。
二 媒婆说媒 看见心仪的女子,就去找媒婆去女子家说媒求亲。
无效爱情婚姻有哪几种形式
对于爱情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所以没有办法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爱情婚姻的效力。
《爱情婚姻法解释(1)》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爱情婚姻无效案件,对爱情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爱情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到完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局中人可以上诉。
古时候书信有哪几种形式
文言书信格式举要
称谓后附提称语,用于文言书信,如,运使学士阁下(王安石《上杜学士言开
河书》)、虹生十四兄亲家年大人情右(龚自珍《与吴虹生书》);再如,某公道席
、某先生台鉴、母氏慈鉴、贤弟如晤,等。现将常见提称语列表如下:
这里再对较常常见到的提称语约略作些解释。
足下 古时候最初用为下对上的敬称,后来书信中多用于同辈之间。
膝下 旧时子女致爸妈的信,多以“爸妈亲大人膝下”起首。人幼时常依于父
母膝旁,家书中用“膝下”,既表敬重,又示出对爸妈的亲爱、眷依之情。
古时候爱情婚姻
假如是皇上或太后给将军大人们赐婚的话,应该可以。除非娶得是太后皇上异常宠爱的王公贵族小姐,那要是娶妾,那位小姐必定 会去告知皇上。
假如是驸马或郡马(公主或郡主的夫君),是不能娶妾的。除非是公主或郡主生不出孩子,刻意要求驸马另娶的才可以。但是也只能愉愉地养在外面,不能张扬,要不然公主的名声就完了。一般驸马都不会另娶的。
我国古代有哪几种经济形式
我国古代经济是农耕为主体的经济形态,自然经济是其主体,小农经济是主要经济形式。其包括农业、手工业、商业三大经济部门,发达的农业、先进的手工业、繁盛的商业为古时候文明萌发、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塑造了辉煌灿烂的中国农耕文明。至明清时期,从中分离出迥异的资本主义萌芽这一先进的生产方式,但自然经济的固守、封建制度的守旧、传统重农抑商、闭关锁国条文观念的抵制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一直处于萌芽状态,致使了近代的迟滞、落后、挨打。
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