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婚姻的来历和溯源爱情婚姻夫妻(爱情婚姻两个字的由来及解释)
爱情婚姻的源头
爱情婚姻的源头来自于人类始祖女娲娘娘。
女娲是人类爱情婚姻礼制的始祖母。女娲在老百姓中社会有着崇高的地位,跟这一点有很大的关系。民间神话云:女娲造了许多泥人,他们在地上活蹦乱跳的,很可爱,不过,女娲发现一个麻烦——这几个小泥人终会死去。上帝的麻烦是,亚当夏娃受到了蛇的引诱。而女娲的麻烦是,无人引诱这几个小泥人。女娲苦恼了一阵子,终于决定亲自上阵,引诱泥人——叫他们出嫁生子。女娲遂成为中国爱情婚姻制度的鼻祖,也可以这样说,中国史上的第1个媒婆,为此,我国古代史书称她为高媒。
追溯于人类。
爱情婚姻的源头与演变?
爱情婚姻的源头
早期的人类社会,即原始社会,与动物的群居没有根本上的分别,不存在固定的夫妻关系,更毋庸提爱情婚姻关系。雌雄之间的交配,完全是随意性和随机性,只是自然生存金科玉律的一部分。雄性之间对雌性的争夺,是自然间优胜劣汰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即更强壮的雄性,才也许有机会将本人的基因繁衍延续生存下去。这一阶段雌雄之间的联系,只具有自然属性,没有社会属性。
随着人类的进一步进化和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以游猎为生之人类群体,开始形成以部落为主要形式的社会组织。各个部落之间,由于各式资源的争夺,经常会有争斗,胜利的一方,往往将失败一方的 女人,掠夺为战争的胜利品。抢劫得来的女人,便形成了胜利一方男性的私有“财产”,变成了有主之“物”,男人就会时时看守,不允许别的男人侵犯。这一阶段的男女之交,才具有了固定性和专属性,慢慢发展,就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男女关系,这便是夫妻关系的雏形。
随着经济社会的更进一步的发展和进步,随着社会财富的一步步丰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男性与女性之间的联系,社会属性的需求一步步取代自然属性的需求。一是为防止近亲之间的繁衍后代,提升后代因素质量的需求;二是为减少男性之间为争夺异性,而普遍发生争斗和冲突的流血事件以及战争,维护社会组织的稳定和和谐的需求;三是为维护最基础的社会单元即家庭的相对稳定,从而维持社会组织的相对稳定的需求。基于以上三种需求,维系固定夫妻关系的制度应时而生,这便是爱情婚姻制度。通过爱情婚姻制度,来管束男女婚配的对象,以及婚配之后男女的归属性,以此来杜绝男性为争夺女性而产生的各式争斗以及各式不稳定的社会因素。因 此,爱情婚姻制度的根本,是维系相对固定的男女关系,有序而不乱夫妻关系的重要原则。在古时候,淫与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据《诗—雄雌序疏》中的讲法,“淫”不为大恶,“乱”那么是鸟兽行,曰禽兽行,在诛绝之科也。
聘礼的来历
聘礼,延续了几千年,如今依然是婚礼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存在意义与那个时候已经完全不同。在社会生产非常不发达的先秦社会,男性是家庭组织的主宰,女性是男性的从属品。因 此,女性一旦结婚,就大体上变成了男方的家庭“私产”,因此在结婚前,男方必须给予女方家庭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便是聘礼最开始的本意。《曲礼》中“女子许嫁缨。”中的“缨”,即贝与皮,贝与皮都是古时候的钱币。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曲礼》)。爱情婚姻六礼中,纳征或纳币,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也足已说明聘礼在爱情婚姻当中的重要地位。
不过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尤其是进入封建社会之后,聘礼更加的多的变成了婚礼的一种过程和形式,而不再是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一种补偿。甚至反过来,很多男性通过爱情婚姻,获得大量女方家庭的资助,有一部分人还因此改命。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之后,卓文君的爸爸卓王孙,仍然给予司马相如百余名仆人、数百万钱币和大量的财物。
秦朝末年的名士张耳和陈余,也都是由于娶了娘家很有钱势的妻子,获得了娘家的资助,才开始显贵。 张耳娶了富人家的闺女后,从贫困中摆脱出来,以妻子娘家的金钱支持广泛交游,广招宾客,后来做了魏国外黄的县令,名声日益显现。陈余,也是娶了当地一位富有人公乘氏的闺女,公乘氏资助他学习游历,积累了富饶的人生阅历,增长了见识才干。
“爸妈之命、媒妁之言”的根本
封建社会的爱情婚姻,崇拜的“爸妈之命、媒妁之言”和门当户对。男女爱情婚姻,局中人的男女双方,不能自主,出嫁前连面都见不上,完全是听凭爸妈做主。爸妈考察好了之后,再请媒婆上门提亲。在“爸妈之命、媒妁之言”中,爸妈首要慎重考虑是门当户对,关键还是对方的财产力量,能否付得起聘礼,能否有用且助于婆家的家业,之后才会考虑婆家风门庭。帝皇之家,儿女的爱情婚姻,考虑的是联姻,是不是有助于自家的江山永固;诸侯将相之家,儿女的爱情婚姻,考虑的是对方的家族实力,是不是有助于乘势借力;平常人家,儿女的爱情婚姻,考虑的也是财产力量和未来可能的前途。
至于男女双方的品德性格是否合拍,容貌是否相悦,将来生活是否和谐,则基本不在考虑之列。秦末的陈平,仪表堂堂、温润如玉,是个标准的美男子、大靓仔,而且学识非凡,极具学识,却仅仅是由于家中贫穷,拿不出聘礼钱,所以老大年纪了仍然找未到妻子,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
爱情婚姻的源头与演变?
爱情婚姻的演化过程分为几个阶段:
1。前爱情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但在兄弟姐妹间,并且在爸妈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忌讳与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
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档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式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势,开始形成了最初的爱情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形式。
最大的特点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出嫁;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挑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让人类爱情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
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爱情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很多老婆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很多老公总有一个主夫。
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的“走婚”,即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
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最终,亦不是男女性爱的最终,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爱情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化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它应涵盖以下三层含义:
1。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
2。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应包括各式合法爱情婚姻和违法爱情婚姻,能将其与婚前行为、纳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现象区分开来,而应避开和出嫁、爱情婚姻关系等法学念混为一谈。
爱情婚姻的发展历程
古代人们云:“有天地,紧接着有万物,有万物紧接着有男女,紧接着有夫妇,有父子,紧接着有君臣。”依据史书记录载入,人类在最初,男女之间是没有啥禁令的,其后社会渐渐有了组织,有了长幼的辈分之别,同辈男女能够为婚,异辈不能为婚,更进一些则亲族之间的爱情婚姻开始限制,开始是施诸同母系的兄弟姊妹不能出嫁,后到到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能出嫁,社会就成为了氏族了。
此时异氏族之间男女仍为成群的,此一群男可为彼一群女之夫,彼群之女可为此群之妻,没有经常提到的个别夫妇,就造成了繁衍混乱的局面,由此就禁令愈繁,紧接着一个男子有一个正妻,一个女子有一个正夫,但不是不许和其它的男女发生关系,而且夫妻也不用同居,而后,夫妻必须同居,成为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制,后来就成为了如今的家庭了。
人类的发展变化源于社会文化和经济的发展变化,早期的人们以游猎为主以部落群居生活,由于本部族的女子少,所以女子变成掠夺的对象,家庭的源头也是因为女子的奴役,他们的需要是建立在两性分工经济的缘故之上,后来因为游猎逐渐转变为畜牧和农业,最开始是由女子承担,后逐渐发达,成为生活的必资,此时经济的主权掌控于女子之手,土田,房屋,农具都归女子所有,所以本部族的人不能同意女子结婚,所以女子与男子出嫁,男子不得不入居女子的族中,地位成为附属品,女子有有组织,男子没有组织,许多公务都由女操持做主,这时为女子的黄金时期,但后来因为男子的劳动力逐渐大于女子,又变为男子为主,女子为辅。
因为经济的增长,自个的私产逐渐兴起,有才便有权利,男子不愿在女子氏族做苦,因此要用钱财来抵押,女子从服务婚成为了买卖婚,女子的地位又下降了。
之后的日子,社会有了组织,是为了应付环境的变化,年龄的不同大于两性的不同,由于文化的作用与影响,如此的区别才渐渐转变,此时爱情婚姻的禁例也开始于此,后来以血统区别了,违反者叫作乱伦,有血缘关系的不能出嫁,也成为同姓之人不会出嫁。
古时候,出嫁的礼节上,在出嫁三个月之后才算正所谓成立,若在三个月之内分离,算爱情婚姻还未完成,也不得离婚。
在家族制度全盛时期,爱情婚姻的根本是为了家族的打算,所以出嫁的权利全权由爸妈说得算,也可见妇女成为一个家的奴隶是不可避开的。
“养儿防老”实际是用在古时候的,经常提到的家庭事实上是为了抚养老人,教导孩子的职责。
再观今天的爱情婚姻,男子每日辛勤工作,不至于赡养本人的家庭,女子整日操持家务不至于把每件事做到位,然不过现在的 女人更单独更有思想了,她们断然不会由于家庭而丢弃本人的事业和梦想,不想为了家庭而自我牺牲,这大约是人们都不愿出嫁的缘故吧!!!
而到今天爱情婚姻的发展仍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而变化,有变化的不好,有变化的好,但最终还是会延续下去成为另一种不一样。
爱情婚姻的由来
爱情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一般来讲,爱情婚姻一词的源头有三种说法:汉朝的郑玄说,爱情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中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来讲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 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风俗,就是'昏''因'一词的源头。换句话说,爱情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人类爱情婚姻史 追溯到原始时代,就有了经常提到的爱情婚姻,这是一种群居高等生命的本能属性,自然金科玉律会用异性相吸的力量,使哺乳类生命繁衍生息。人类的爱情婚姻存在形式以及结合方式,受人类社会环境的作用与影响。不同时代和地区的社会环境,造就了多样的爱情婚姻模式,以及结合方式。科学的意义上看,假如没婚姻,许多血统就会出现混乱,有害于人们的优良繁衍。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爱情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相同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 男人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此亦为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致使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风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由此就产生了爱情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因为爱情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息息相关。因为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认为男子的财产,于是大部分古时候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因为私有制的财产因为血缘关系中的 男人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管束。 当显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爱情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爱情婚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直到今天,爱情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爱情婚姻那么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当今社会社会中的老百姓,爱情婚姻那么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平稳的生活所需的并 且,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综合看来,爱情婚姻是自然的金科玉律,违背这一金科玉律的人,会为自己带来一些烦恼。人类的爱情婚姻发展史大概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杂乱xingjiao时期、群婚(血缘群婚、族外群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 杂乱xingjiao 杂乱xingjiao时期人群杂居,采集植物,食用鱼虾和动物。上帝尚未将人逐出伊甸园,人还未吃善恶果,无羞耻之心,爸妈兄弟姐妹杂处xingjiao,毫无现在的人的“乱伦”观念。在咱们国家神话传说中,伏羲和女娲乃是兄妹相交合;在古希腊神话传说中,宙斯和赫拉也是兄妹为夫妇,大地之母该亚生了众多子女,又以本人的儿子为新夫;在《圣经》里,甚至在耶和华确立了男性中心地位之后,还能读到关于索多玛俄摩拉被毁灭后,所留的罗得和两个女儿,为了传递后裔,女儿灌醉了爸爸与之同寝的故事,此亦为原始的杂乱xingjiao的记忆。 杂乱xingjiao是为了繁衍后代,最终必定形成,只知其母不知有父的以妈妈为主的社会关系。正如蚂蚁和蜜蜂的world世界,是“母后”的统治。我国古代圣人的出身,多数是妈妈踩了神迹、吞了大星,或者与神物交合而生,不知有父。不过以妈妈为主的社会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开来形成矛盾。当社会进入更高的阶段,狩猎和业日渐发达,男人在生产劳动中,力量的优势不断展现,这就伴随着对地位的需求。 群婚及对偶婚 男人的力量优势开始挑战妈妈的权威,并且也挑战爸爸的权威,这必定在性的分配上发生矛盾,而大冲突,争夺性情侣,甚至会致使群体灭亡。人类学家发现十几万年前,欧洲有一个被叫作尼德特人的种族,依据骨骼化石表明,其身材高大,体魄强健,后却神秘消失。是否就是在如此的内部争斗中互相残杀而亡的呢?一方面是活着的本能和性的本能促使力量强大者要获得权利和地位,从而瓦解现有的族群;一方面那么是人类的发展要求维持稳定的群体。如何办?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爱情婚姻和家庭的源头》认为,原始人依靠“性忌讳与禁忌”来维持相对时间的稳定。“性忌讳与禁忌”要求在狩猎时期或者时期,禁止任何的xingjiao活动,甚至禁止接触与女人相关的东西,要不然就被看作是触犯神明,乃是死罪。由于狩猎和的活动,关系族群的生存,这时候如出现由于性的争夺引发的内乱,势必致使族群的覆亡。 不过,随着狩猎和时期不断延长,“性忌讳与禁忌”也愈来愈频繁,这不能解决问题,务必要有新的限制。恩格斯认为,人类最古老的家庭形式是群婚,他将群婚阶段分解为:1。血缘家庭,即仅仅排斥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互为夫妻,其他兄弟姐妹皆可。二是,普那路亚家庭,即同胞(母方的)姐妹和兄弟间,不可xingjiao。他没说明为啥要有如此的限制。至于限制嫡亲间的通婚是为了保证后代质量的讲法也被证明是不科学的。而谢苗诺夫所说的,为了避开内部的混乱和冲突的提法是可认同的:第1种形式,为了防止犯上作乱;第2种,是维持成年雄性的互相宽容,消除嫉妒。 普那路亚家庭形式,绝对会使得族群分化为一些氏族。在同一个氏族中,姐妹与兄弟之间,不可通婚。这就会开始了不同氏族之间的通婚,进入了族外的群婚阶段。一群男人,共同地与另一氏族的一群女人通婚,反之也是。族外婚,维持了本氏族的平稳安定,消灭了嫉妒,发展了族群。族外群婚进展到新阶段,就是对偶婚,即,一个男子以一群女子为老婆,其中有个主妻;反之,一个女子亦有一群男子为夫,其中有主夫。现代中国云南摩梭人在正常的一夫一妻制下,还维持“走婚”的形式,即是对偶婚的残留形态。 不过,随着男性在生产活动中的地位愈来愈高,必定要挑战母权,久而久之,女人从属于男人,变成了男人的财产。 一夫一妻制 父权的确立,财产的私有化,为了保证后代子息能够继承爸爸的财产,要求子息血脉的纯洁性,同时孩子须确认爸爸的身份。这就象征着对偶婚中,将以一夫多妻的形式保存下来;也对女子的贞洁性提出了要求。而血脉的正统性要求,即使是一夫多妻制,也需有个主妻,像亚伯拉罕的老婆撒拉,为了让儿子以撒继承财产,将使女夏甲及其孩子赶走。而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是这种要求的最后结果。 所以恩格斯说,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的,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的,是私有制对原始公有制的胜利。家庭就是一个经济结合体,女人是男人的从属物,是财产。因而,不存在爱情婚姻的离异性。不过,现代的爱情婚姻家庭,要求以爱情为基础,而男女的单独,特别是经济的单独,消解了经济结合体是必需的形式,女性也不再从属于男性,而并 且,爱情也并不一定能够持续。这便是为啥现代家庭离异现象日趋严重。可是,这是否象征着,应该解体一夫一妻制,寻求以爱情或性本能维持的爱情婚姻关系呢?值得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