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婚姻关系的演变史是什么爱情婚姻夫妻(爱情婚姻关系发展的几个阶段)
爱情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与发展
人类两性、血缘关系进步到社会制度领域的爱情婚姻家庭,是一个复杂、曲折、漫长的历史过程。作为社会制度组成部分的爱情婚姻家庭制度,是以各式具体的历史形态存在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的。总的说来,爱情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和社会制度的历史类型是一致的。我们通常来讲以物质基础的那种作为划分爱情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的基本根据。
原始社会早期经历过一个漫长的前爱情婚姻时代,那时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结成规模不大的群体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在群体内部,男女成员在两性方面是没有任何限制的。随着原始社会的缓慢发展,从最初的类型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变出群婚制的各式形态。从广义的爱情婚姻家庭的概念的意义上说,群婚制的出现预示着爱情婚姻家庭制度的产生,可将爱情婚姻家庭制度分为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历史形态。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源头》中指出:“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另外,恩格斯还对未来的爱情婚姻家庭制度作了科学的预见,断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后,必将出现与新的时代相适应的,爱情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名符其实的一夫一妻制的爱情婚姻家庭。 (1)群婚制
依据摩尔根在《古时候社会》中提出来的爱情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划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个阶段。
1。血缘群婚制
2。亚血缘群婚制
(2)对偶婚制
是在母系氏族中的爱情婚姻制度,孩子随妈妈姓、和妈妈所在氏族居住在一起。
(3)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 又称个体婚制,是指依据一定社会规范的要求, 一男一女结为夫妻,每个人在同一时间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另一半的爱情婚姻制度。
人类爱情婚姻制度的演变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人类社会先后存在过三种主要的爱情婚姻制度:群婚制、偶婚制、一夫一妻制。爱情婚姻制度是特定社会要求其成员在爱情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由社会的风俗或法律所规定。
针对人们爱情婚姻行为的风俗或法律规定的总和就构成了该社会形态占统治地位的爱情婚姻制度。爱情婚姻制度由社会的物质基础所决定,并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在阶级社会里,它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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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婚姻法学界普遍认为,“合法”是爱情婚姻概念的必要内涵。这与爱情婚姻法学中有关爱情婚姻种类的论理相矛盾,与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也不吻合;既有害于从整个历史发展过程来研究爱情婚姻制度,也有害于从世界范围来研究爱情婚姻制度;而且与咱们国的爱情婚姻状况也不相称。
在法律法规和爱情婚姻法学典籍中,涉及各式爱情婚姻:包办爱情婚姻,是指第3者(包括爸妈)违反爱情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爱情婚姻的行为;买卖爱情婚姻,是指第3者(包括爸妈)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爱情婚姻的行为(参见1992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条文法律的建议》)。
事实爱情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经出嫁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无效爱情婚姻,“是指违反爱情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爱情婚姻”。上述种种爱情婚姻,都不合法,但在我们的立法、法律解释和法学研究中,都视它们为爱情婚姻。
参考资料来源:知识混装大无极-爱情婚姻
参考资料来源:知识混装大无极-爱情婚姻制度
五个阶段:母系氏族,父系氏族,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一夫一妻。
《中华人民爱情婚姻法》
第2条、实行爱情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爱情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3条、禁止包办、买卖爱情婚姻和别的干涉爱情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爱情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4条、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相互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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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离婚、再婚现象早已是屡见不鲜、习以为常的事情。但在古时候社会,离婚可不是一件光事儿,女人离婚更是遭人白眼,常常被看成是不守妇道之人。但是在汉代确是个例外,汉代妇女爱憎分明、敢作敢当,离婚、再婚现象在那个时候还颇为流行呢!!!
寡妇再嫁,在汉代也被看作是合理的事情。譬如,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初嫁平阳侯曹时,曹死后再嫁大将军卫青;汉宣帝的闺女敬武公主初嫁富平侯张临,再嫁临平侯赵钦,赵钦死后,又嫁给高阳侯薛宣。
汉元帝妻冯昭仪之母初嫁冯昭仪父,再嫁郑翁;汉桓帝刘志的邓皇后之母初嫁邓香,再嫁梁纪等等。由此可见,寡妇再嫁犹如家常便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揭秘汉代爱情婚姻制度 妇女居然能“休夫”
参考资料来源:知识混装大无极-爱情婚姻制度
1。群婚制
群婚制它是人类社会最早的爱情婚姻家庭形态,其本质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或排斥。依照摩尔根在《古时候社会》中提出来的爱情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可以划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度两个阶段。
2。偶婚制
偶婚制是一男一女成对另一半的爱情婚姻制度。这种爱情婚姻制度的特征是:一个男子在很多老婆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很多老公中有一个主夫。就是说,在成对的配偶中有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内相对稳定的同居关系,
每个男子或女子有了一个较为稳定的或主要的配偶,并不排除男女双方与本人的主妻或主夫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而且夫妻关系极不稳定。
3。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monogamy)也叫“单偶婚”、“个体婚”是文明世界的展现。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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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爱情婚姻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爱情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出嫁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出嫁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不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出嫁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爱情婚姻登记jiguan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爱情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爱情婚姻的请求,应当自出嫁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局中人请求撤销爱情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参考资料来源:知识混装大无极——爱情婚姻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知识混装大无极——一夫一妻制
参考资料来源:知识混装大无极——偶婚制
参考资料来源:知识混装大无极——群婚制
五个阶段。①同辈群婚(代际禁性)→②族间群婚(兄妹禁性)→③男性走婚(一伴为主)→④宗法爱情婚姻(女性限性)→④自主爱情婚姻(相互忠实)
人类爱情婚姻发展史的历史阶段是
1。群居杂交时代:人类初始,群居野生,艰难求活,“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缉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蓄积之便,无器械、车舟、城郭、险阻之备”。
2。血缘家族行辈婚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女之间有了愈来愈明显的分工,同时人类智力一步步发展,思维也在进步。这时母子和父女等不同辈的爱情婚姻渐渐消失,但包括兄妹爱情婚姻的同辈爱情婚姻没有禁止。
3。 氏族外婚制:随着人类活动的扩张,不同血缘家族男女的性行为开始增添,神话传说常有“郊野受孕”的故事,那个时候不同血缘家族之间的爱情婚姻是违背道德规范的,所以只好喜用神话来解释怀胎现象。
4。 对偶婚制:合作必然取代分裂,男女群婚逐渐转为固定对偶式爱情婚姻,双方不但产生了合作方式的新经济模式,重点是男方参加了抚养后代的任务,于是增加了爸爸的角色。并且形成了以男方为主体的宗亲关系,为父权社会的产生打下基础。
5。一夫一妻制爱情婚姻。它又能够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从原始社会后期父系氏族的兴起开始,这一时期因为社会分工,男性逐渐成为生产的主力,女性逐渐退出生产范畴,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男性开始主导经济,并且有了剩余生活品,私有制诞生了,有了私有财产。男人为了把私有财产留给自已的后人于是便有了固定另一半的要求,要求女性只允许有自己一个配偶以便确定谁是本人的后代,致此一夫一妻制诞生了。不过此时男性的配偶不只一个女性,假使你有钱能够拥有多个女性,但妻仅有一个,所以一夫一妻制的前一阶段严格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一爱情婚姻制度一直延续到公元1950年新中国第1部爱情婚姻法颁布施行。
爱情婚姻的源头和历史?
爱情婚姻的源头与演变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爱情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相同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 男人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此亦为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致使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风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由此就产生了爱情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因为爱情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息息相关。因为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认为男子的财产,于是大部分古时候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因为私有制的财产因为血缘关系中的 男人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管束。
当显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爱情婚姻又成了一种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爱情婚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直到今天,爱情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爱情婚姻那么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当今社会社会中的老百姓,爱情婚姻那么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平稳的生活所需的并 且,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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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婚姻的源头其实就是对财产的保护。它是父系社会的产物,是把女人视作物,一种可供交换的财产。至于母系社会里的一些经常提到的“走婚”等,并不是爱情婚姻,只是人类繁衍的本可以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形对抗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的抉择。那时,多生下一个孩子,当然就多一份人类活下去的可能。女人由于生育而成为神祗,有权与想xingjiao的任意一个男性发生关系,包括乱伦。“活下去”这3个字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决定了母系社会刚迈入父系社会时的性行为。相当长一些时日,人们是依照供养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来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不过伴随着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学会狩猎与农耕,私有财产出现,保护财产成了首务之急,因此,爱情婚姻出现,老婆成了老公的财产。刚开始规矩还不严,爱情婚姻还未能完全统治性,女人在婚前还不错有性行为,所以那个时候普遍有“杀首子”之习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到之后的日子,爱情婚姻完全统治了性,人类彻底迈入农业社会,任何一位女士的爱情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说了算。女人已经完全沦为财产,她不但是爸妈待价而沽的商品,也是某个男人即将购买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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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
爱情婚姻的源头始于氏族群居时代,人类建立了最初的性关系禁规,对性行为加以规范。所以爱情婚姻从刚开始就具有管束和规范人们的性行为的功能。在当今社会社会一夫一妻的背景下,爱情婚姻更成为保障性关系合法性和排他性的制度形式。在人类社会中,爱情婚姻不是自始存在的,固定不变的,它经历了复杂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它经过最初的杂乱两性关系进展到原始忌讳与禁忌、习惯、道德和法律加以确认和调整以后,产生了对人们具有普遍管束力的行为规范,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的爱情婚姻家庭制度。
爱情婚姻的演化过程分为几个阶段:
1。前爱情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但在兄弟姐妹间,并且在爸妈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忌讳与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
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档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式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开始形成了最初的爱情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形式。最大的特点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出嫁;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挑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让人类爱情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
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爱情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很多老婆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很多老公中有一个主夫。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的“走婚”,即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
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爱情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最终,亦不是男女性爱的最终,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爱情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化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以后还会演变成什么形式的爱情婚姻制度,可试着想想看!!!
爱情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摩羯座”适合什么工作?first of all要有责任感,适合去干一自个的事情
假如你写的是阳历,阴历就是二月二十九日,出生日是丁亥日,起名字最好用火字旁或属火的字就比较合得来。
提供属火名字给你参考:肖诗欣,肖翠娟,肖智敏,肖绮丽,肖丹霞,肖炫美,肖炫丽,肖暄妍。应爻化出的是他人的变化,或者是所测之事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