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如何看官司判多长时间牢狱推算太阳(八字怎样断官司牢狱之灾)
目录导读:
一:怎样判断自己官司的输赢?
陆律师按语:本人在执业过程中,经常遇见如此的问题:局中人在咨询时最关心的莫过于本人的官司究竟有多大胜算了。这本无可厚非,本人的权益被侵犯了,就务必要维权,最起码不能受这窝囊气!!!(实际上,实践中有相当多的局中人打官司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争一口气。)不过,打官司是需要投入时间、精力和金钱的,无人希望本人的付出换来的是输官司的结果。于是,他们在与律师的初次交流中,通常来讲表现为或不厌其烦地、毫无重点地陈述案件的事实,或是在陈述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夸大对本人有利的事实,主观感觉的成份较多。最后总不忘问上一句:您看我这官司能打赢吗(或您看打这官司我有多大的胜算)?一般情况下,局中人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他们在陈述事实的时刻没有关键是无可指责的,夸大对本人有利的事实,其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当他们使俺预测推算或判断官司的输赢时,我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体验感觉。我假如告知他官司肯定赢时,俺就如果想好官司一旦输了我该怎么向他解释;我假如告知他你这官司赢不了,那这单业务俺就别想做了。也许一个挺好的选择是告知他你这官司赢的希望还算大,但好像。。。。。。。呵呵长久以来,针对此问题我总想说点儿什么,但总也没有时间或静下心来探讨一下。以下是胡书韩律师发表在咱们国家律师网上的一篇文章,感觉说出了许多本人的心里话,现摘录于此,算是对上面问题的回答吧。希望对那些关心自己官司输赢的人能够起到帮助作用。其实也就是说,预测推算或判断一个官司的输赢并并非一个简单容易的问题,这里面的学问多着呢!!! 怎样预测推算或判断民商诉讼案件(官司)输赢? (摘自中国律师网 文/胡书韩) 为了帮助局中人预测推算或判断已经面临的诉讼或将要面临的诉讼的胜败最终,笔者汇总办案经验,拟定了决定民商诉讼案件成败因素集成体系即民商诉讼案件风险性评价体系,希望对局中人能能够起到帮助作用,从而避开盲目诉讼。 作用与影响民商诉讼案件成败的因素如下: 1。流程方面 1。主体是否适格 2。管辖权是不是有异议 3。能不能送达 2。实体方面 1。争议的问题与事项能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2。己方有无过错或责任 3。诉讼性质是否清楚 4。请求是否明确适当 5。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6。证据是否充分 7。证据的效力有无 8。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所涉法律问题是不是有明确的规定 3。代理人 1。专业水平及执业经验 2。敬业精神及道德水准 3。公共关系及人际关系能力 4。承办法官 1。专业水平及办案经验 2。敬业精神及道德水准 3。人际关系能力 5。受案机构 1。是法院还是仲裁 2。有无地方保护 3。整体办案水平 本体系为开放式体系,决定民商案件成败的因素除上述因素以外或许还有别的因素。现对上述各因素阐述如下: 1。关于流程方面的因素 实践中,一部分案件并未进入实体审查,胜负就已见端倪。之因此讲是“端倪”,是由于作为原告一方,因流程问题而被驳回起诉,还可上诉,并不是最后定论,不过 也许即或上诉,二审可能还会维持原判。主体是否适格,含三个方面,一是原告主体是否适格,即能否作原告;二是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即原告是还是不是告错了对象;三是第3人是否适格,其实就是不是应将某一方作为第3人处理,实质还是属于是否告错了对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百零八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别的组织”。判断原告是否适格,就看原告是否同案件有无直接利害关系。此外,实践中,原告没有注意和提防到权利转让的后果仍用其名义起诉遭致驳回的情况时有出现。管辖权是不是有异议,含二个方面,一是应向法院起诉还是申请仲裁;二是应由哪个法院管辖。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往往是被告应诉策略和抗辩理由,于是,原告在起诉时一定要弄清管辖权,要不然,就会出现不必要的诉累,既浪费了精力、财力,还会挫伤士气!!!此刻,一些法院以不能将原告起诉书送达被告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固然,如此做法,法院没有法律根据,但作为原告,必须考虑相关法律文书能不能送达被告的问题,即或法院不以此驳回你的起诉,但公告送达也许会经年累月;即或能缺席判决,但执行会面临巨大风险。 2。关于实体方面的因素 争议的问题与事项能不能得到法律保护是指引起双方争议的问题与事项如合同或某一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合同或行为是不是有效,着重是看该合同或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和禁止性条款,要是没有违反,法律效力就有保障,若违反,就有可能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合同或行为不论有无效力,假如己方没有责任,诚然,胜诉无疑。实践中,致使合同无效或某行为无效,常常各方皆有原因。作为原告,不能过高的估计对方的缘故,作为被告,亦不要被另一方所吓倒,均要实事求是剖析原因所在及己方的责任程度。固然,在一部分侵权诉讼中采取的是“无过错认定原则”,但并意味不需要认定过错,只是举证责任倒置而已。 从大的方面讲,诉讼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就民事诉讼来讲,又有侵权诉讼与违约诉讼之分,若按请求性质分类,民事诉讼又可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诉讼性质是否清楚,有时作用与影响案件成败。若是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当作民事案件起诉肯定被驳回。又如住店被盗、被杀要求入住酒店赔偿损失,若以侵权纠纷起诉,也许会被驳回,假若以违约纠纷主张权益,则可能得到法院支持。有的案子,明明是给付之诉,假如以确认之诉起诉,有可能被驳回;或者明明是确认之诉,假如以给付之诉起诉,有可能不能得到支持。确认之诉的基本特点在于法院只需确认双方局中人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法律关系即可,并不需要判令败诉一方局中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 作为原告,明确诉讼性质之后,接着下面的问题就是要请求明确适当。请求不明确,法官会无所适从;请求不适当,要么达未到诉讼目的,要么造成不必要的诉讼费支出。实践中,一些侵权诉讼,原告一相情愿,要求对方支付巨额赔偿款,因为缺乏根据常常不能得到支持。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而于时效期间届满时消灭其请求权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流程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其适用范围仅限于请求权,主要为债权及债权以外财产权之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等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我国第1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第1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尽管诉讼时效还有中断、中止情形,作为原告一方,常常忘记上述规定,致使诉讼时效过期,或者未固定相关证据无法证明诉讼时效中断从而丧失胜诉权。作为被告一方,在无其他抗辩理由情形下,诉讼时效常常会变成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从而令整个案情峰回路转,这一方面案例可谓举不胜举!!! 从某种意义上讲,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原告败诉的主要原因多数是证据不充分,即缺乏足够的证据且这几个证据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持其诉讼主张,另一个原因在于证据缺乏效力,即证据不真实或者取证不合法或者证据与需要证明的问题与事项缺乏关联性。原告在起诉前,必须认真剖析己方是不是有了足够证据,这几个证据的效力到底怎样?假如没有绝对把握,最好别轻举妄动,或者要调整诉讼主张。被告要抗辩或反诉,同样,也得有充分并有效力的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所涉法律问题是不是有明确的规定,往往也是原告能不能胜诉的关键原因。实践中,固然有个别法院、个别法官能创造性的运筹使用法律形成有作用与影响的个案,从而弥补补充法律漏洞或不足,但毕竟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上述个案对其他法院、其他法官没有管束力。假如你的诉讼遇见了法律上的空白,胜诉的可能性就则非常渺茫。假如你的诉讼,法律有明文规定,再黑的法院、再贪的法官也不可以随便判你败诉!!!需要说明的是:此处所说法律或法律法规是广义的,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的司法解释等。 3。关于代理人的因素 打官司请律师如同有病选大夫,普通的感冒,没很有必要看专业人士号,同样,法律关系简单、标的额不大、法律规定清晰的诉讼也没很有必要请“名律师”代理。如患重病或疑难杂症,选医就得慎重,同样,遇见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请律师就得三思而行。请律师有三个因素值得考虑,那么这样就是律师的专业水平及执业经验、律师敬业精神及道德水准,律师公共关系及人际关系能力。此刻全国执业律师有12万之多,执业水平参差不齐,道德层面上讲可谓鱼龙混杂。局中人选择律师通常来讲的途径是自己认识、别人介绍、慕名拜访、网上搜索、择优招聘,但不管哪个途径,局中人均需考虑上述三个因素。有的人讲: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律师但是是一个摆设或是一个行贿受贿的桥梁。此话既有道理也没有道理。当然,司法腐败、司法不公、地方保护,确实存在,有一些地方、有的单位非常突出,甚至到达了猖狂的程度!!!全国先后有七个高档人民法院的院长“出事”便是例证。尽管如此,但律师的效果并不是可有可无,有的案件,律师水平高低决定了案件成败。随着国家反腐力度的加强及反腐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律师在诉讼中作用会日益明显、突出。笔者十几年从业体会是:打官司就是打理由,有理浪迹天涯,别的因素只是锦上添花;法官充其量只能把白的说成灰的,不大可能把白的说成黑的,好说是非、枉法裁判的法官是极少数。所谓把白的说成灰的是指法官可这么判亦可那么判,可少判亦可多判即在法官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的情形下,假如你有足够的“活动能力”,也许法官就会采纳你的建议的情况,但条件是你务必要有说得过去、依据现有法律能站住脚、经得起审判监督的理由。所谓理由就是前述的流程和实体方面的理由。谁能把理说透呢?肯定是律师,但绝不是随便找一个律师就能做到的。好律师不但仅是能把应打赢的官司打赢,更加的重要的是能将有可能败诉的官司全面胜诉,甚至能将俗以为是死案的官司予以激活。于是,局中人在挑选律师时,务必要结合案情,务必要对拟聘用的律师就上述三个方面作全方面的调查和了解,不要盲从朋友的推荐,不要所谓律师的名气,不要偏听律师的吹嘘,不要过于相信律师的“活动能力”,不要追求律师费的低廉!!!下面一段话有用且助于你选聘律师:“律师:需要有出众的天赋、逻辑思考的习性、对广泛常识的清晰把握、无穷的耐心和自制力、通过直觉而透视人心的能力、从表情判断个性进而洞察动机的能力、精确有力的行为特点、对于与案件相关知识的精湛理解、极度的谨慎以及--这是最要紧的--质证过程中灵敏地揭露证词弱点的能力。” 4。关于承办法官的因素 在我国现阶段,司法还不可以完全单独,其中包括承办法官还不可以独立决定案件结局,法官办案还得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建议,还得向庭长、院长汇报,甚至要由审判委员会而定夺。尽管如此,有的案件,承办法官能起决定性作用。局中人不能选择法官,但怎样去说服法官,就不得不考虑法官的专业水平、办案经验、敬业精神、道德水准。法官专业水平高、办案经验丰富、道德水准强并富有敬业精神,你明明能赢的官司根本不会输!!!相反,你遇见的承办法官专业水平一般又不具备该方面办案经验、道德水准差且又没有敬业精神,你可能就会倒霉透顶!!!法律永久滞后社会发展,但好的法官能弥补补充这一缺陷。好法官不但仅是不贪赃枉法、也不但仅是机械地运用法律、而是利用法律付与的自由裁量权、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依据立法精神以及人类文明要求的公平、公正原则创设新的规则、发挥其良好的善于沟通的人际关系能力去说服能作用与影响案件结果的人员、形成经典案例、从而促进法律完善的法官。坏法官当然就是那些贪赃枉法或贪赃不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屈服地方保护主义淫威的法官。一审输的官司为啥二审能赢呢?也许你寻了一个好律师,或许关键的是你遇见了一个好法官!!! 5。关于受案机构的因素 局中人打官司常常就管辖权争来争去,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受案机构有时也能作用与影响案件结局。作为原告,通常来讲的做法是:能提起仲裁的就不走诉讼,可以在本地起诉的决未到外地去立案。作为被告,能行使管辖权异议的就要穷尽该项权利!!!此刻地方保护,在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尤为盛行,它并不是个别法官的枉法裁判,而是整个法院在蹂躏法律!!!对从外地来的局中人,地方保护主义色彩较浓厚的当地法院通常来讲表现是:你明明符合立案条件,它迟迟不给你立案;明明没有管辖权,它就是要驳回你的异议申请;你要求财产保全,它迟迟不予答复;你明明能赢得官司,它可能判你输得一败涂地;你申请执行,它可能以找未到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裁定中止或终止执行。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法院与当地局中人串通一气搞假保全、假破产、假判决,成了“制假贩假的窝点”。一般来讲,仲裁的公正度要胜过法院的公正度,发达地区法院的公正度要胜过不发达或欠发达地区法院的公正度,上级法院的公正度要胜过下级法院的公正度,“模范法院”的公正度要胜过一般法院的公正度;在发达地区,人才济济的法院的公正度要胜过人才匮乏的法院的公正度,廉政建设抓得紧的法院的公正度要胜过纪律松散的法院的公正度。 也就是说,作用与影响案件结局的因素许多,各因素的效果又不完全一样,本体系仅帮助局中人作简单容易的剖析和判断。当你遇见重大、疑难、复杂的案子,除非自己专业水平和经验能够胜任,要不然,你最好就是求助于多个律师或专业人士咨询委员会,对案子的结局结合上述各因素进行全面“诊断”。若是仲裁案子,上述“原理”照样适用,且局中人多了一项选择,即局中人可按对法官的要求去选择仲裁员,或许你更有自信赢得官司。
二:此八字犯官司,有牢狱之灾是吗
什么八字
三:打官司判决书,一审多长时间下判决书,时间按开庭日期算,还是立案日期算
请看净空对命数的开示:
我们要深深相信,任何一个人皆有命运、皆有一个定数,只是自己不晓得。自己不晓得,换句话说,你在今生当中,你必然是盲目摸索。了凡先生他被人算定,他清楚;他今生,他所行的方向、目的,清清楚楚、明清楚明白白,他只是照着命运走就是。我们可怜,我们不晓得本人的命运,因此在茫茫大海当中盲目在摸索。假如随顺烦恼,摸索当中还会造许很多多罪业,这几个罪业损我们的福分,减我们的寿命;一般讲折寿,折损我们的寿命。这种情形在今天社会,可以说比比皆是。假如善根福德深邃的人,他固然不晓得本人的命运,不过心地善良,没有非非之想,存心、行事皆能守规矩,不做伤天害理之事,不做损人利己之事;固然不晓得本人的命运,必定替自己增福,替自己增寿,毫无察觉当中得福报。
看今天,不管是富贵或是贫贱,有亿万财富的人,他活得幸福不幸福?没有幸福;他快乐不快乐?他没有快乐。他生活得非常可怜,说个不动听的话,不是过着人的活法。这究竟是哪些原因,我们有没去想过?这里头皆有定数。定数,我们每一天起心动念、语言造作,皆有加减乘除。加减乘除的幅度不大,大约距离你的命运不会超越太多,一般算命看相皆能算得非常准确。假如我们的恶念善念、善行恶行,幅度很大的话,你有大善或者是有大恶,就将你的定数改变了。假如你有大善,你命里不好,它会变好;假如你造的是大恶,你命中头本来很好,会变坏。
四:四柱中犯官非将会有官司吗
一向就安分守章的人,即便八字犯官非,无非口舌而已
五:八字命理看是不是有牢狱之灾
八字?
六:俺的八字是丁卯年 癸卯月 辛酉日 戊戌时,命中一有牢狱之灾吗?有的人讲俺的名字里犯口舌有官司??请大师。。。
其实也就是说,国画作品中画太阳、画月亮,并不是画事物,需要画现实中真实的月亮、太阳,而是依据画面要表达的意境而添加的一个“符号”要读者知道是表达的月光下或是太阳下即可。因 此,太阳、月亮画在哪里就依据画面的构图来定,由于,国画的刻画和表达贵在画面给你的气息与画外意境,而不是真实的实物。
个人愚见,不对海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