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爱情婚姻婚姻家庭(社会变革与爱情婚姻家庭变动)
爱情婚姻的自然属性是什么
是指爱情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如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异,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以及通过自己一身蕃衍而形成的血缘联系等。这种自然属性是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假如没有上述种种自然因素,人类社会根本没有可能出现爱情婚姻家庭。于是,对爱情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应给予足够的注重和重视。某些自然规律对爱情婚姻家庭所起的效果,正所谓以这种自然属性为依据的。
1、爱情婚姻家庭:对爱情婚姻家庭的理解
对爱情婚姻和家庭的理解是两个彼此不认识的人的结合。我们应该相互容忍,相互支持,这样我们才能长时间。
1、爱情婚姻家庭:爱情婚姻家庭的属性
爱情婚姻家庭的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唯物主义认为,爱情婚姻家庭从刚开始就不存在,并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河中保持不变。爱情婚姻家庭是社会进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基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产生的。它是与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相适应的人类性别结合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态。
爱情婚姻家庭属性
1、自然属性。是指形成爱情婚姻家庭不可缺少的自然前提或自然因素。爱情婚姻家庭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这是一个显著的特征。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别和人类固有的性本能是爱情婚姻的生理基础。通过繁殖来繁殖物种以及由此形成的血缘关系是家族作为亲属群体的生物学功能。通过性别融合和生殖行为实现人口再生产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在生理学和生物学范畴,一些自然金科玉律也作用与影响着人类的爱情婚姻和家庭生活。自然选择金科玉律的效果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爱情婚姻家庭立法应考虑爱情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例如,法律没有承认同性爱情婚姻具有爱情婚姻效力,将达到法定出嫁年龄作为建立爱情婚姻的必要条件,将具有一定血缘关系和患有特定疾病的局中人作为建立爱情婚姻的障碍,并且将身体缺陷和无性能力看成是建立爱情婚姻或离婚的障碍。
2、社会属性。爱情婚姻和家庭是社会的产物,而不是自然的产物。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本能和血缘关系只是爱情婚姻家庭形成不可或缺的自然条件,而不是爱情婚姻家庭本身。
爱情婚姻家庭本身其实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它是社会关系总和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和其它社会关系息息相关,反映了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客观要求。任何爱情婚姻家庭皆不是抽象的,都存在于社会之外。它总是依赖于一定的社会,具有一定的社会内容。
社会性是爱情婚姻家庭的根本属性。爱情婚姻家庭代表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形式,是一定的物质社会关系和一定的思想社会关系的结合。爱情婚姻家庭中的物质社会关系作为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与生产关系是相容的。不同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生产组织形式决定了爱情婚姻家庭范畴经济关系的性质和特点。爱情婚姻家庭的思想社会关系与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相适应,展现在思想感情、伦理道德、法律习惯等许多方面。
爱情婚姻家庭的根本属性不是自然属性,而是社会属性,这已被科学和历史反复证明。两性之间的生理差别、性本能和血缘关系存在于所有高等或高等动物王国中。因为人类爱情婚姻和家庭的社会性,它们与动物生活群体有着基本的不同。我们不能忽略爱情婚姻和家庭的自然属性。不过,夸大爱情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而轻视其社会属性是完全错误的。把这两个职位平分也是完全错误的。
1。爱情婚姻家庭的性质爱情婚姻家庭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其性质具有双重属性,自然属性是爱情婚姻家庭的形成前提,社会属性那么是爱情婚姻家庭性质的决定因素,也是其本质属性。
(一)爱情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爱情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爱情婚姻家庭赖以产生和存在的自然条件以及爱情婚姻家庭所蕴涵的自然规律。这是爱情婚姻家庭独一无二的特性,使得爱情婚姻家庭和其它社会关系区分开来。
(二)爱情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爱情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决定和作用与影响爱情婚姻家庭的社会力量以及爱情婚姻家庭所体现出的社会要求。这是爱情婚姻家庭的根本属性。
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
1。爱情婚姻家庭的性质
爱情婚姻家庭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其性质具有双重属性,自然属性是爱情婚姻家庭的形成前提,社会属性那么是爱情婚姻家庭性质的决定因素,也是其本质属性。
(一)爱情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爱情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爱情婚姻家庭赖以产生和存在的自然条件以及爱情婚姻家庭所蕴涵的自然规律。这是爱情婚姻家庭独一无二的特性,使得爱情婚姻家庭和其它社会关系区分开来。
(二)爱情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爱情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决定和作用与影响爱情婚姻家庭的社会力量以及爱情婚姻家庭所体现出的社会要求。这是爱情婚姻家庭的根本属性。
3。爱情婚姻家庭法的特征
(一)广泛性
爱情婚姻家庭法是适合使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涉及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调整范围极其广泛。每个自然人不管性别、不管年龄,都不可避开地与爱情婚姻家庭发生联系。
(二)伦理性
以两性血缘为基础的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既是一种身份关系又是一种伦理关系。
(三)强制性
当一定的法律行为如出嫁、离婚、收养等实施时,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流程;当一定的法律事实如出嫁、离婚、收养等发生后,其法律后果由法律预先规定,局中人不得自行或合意改变。
爱情婚姻与家庭之间的特征
爱情婚姻与家庭之间的特征
爱情婚姻与家庭之间的联系密切,二者之间也存在着一些特点,我为各位整理了部分资料,欢迎阅读学习,更加的多信息请关注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爱情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特征主要包括:
1。主体的单一性和身份性
first of all,公民是爱情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唯一主体。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作为特殊主体的国家。而在爱情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中,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其他。并 且,一般民事范畴中的“自然人”,不但包括个体的公民,而且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而爱情婚姻家庭法范畴中的自然人是严格意义上的个体公民,不能做任何扩大的解释。当然,家庭是一种社会细胞组织,不过,假如以家庭(或者是“户”)的形态作为主体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的时刻,它所介入的就只能是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不是爱情婚姻家庭法律关系本身。
其次,爱情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具有特殊身份的公民。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社会关系的主体也只能是公民个人,打比方说同事关系、同学关系、朋友关系等等。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是法律关系,不同于普通的社会关系,它的主体必须具有特别规定的亲属身份。继承法律关系也发生在具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民之间。不过,继承行为是一种死因行为,而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的法律效力只及于活着的公民之间,因此爱情婚姻家庭法只规定特定亲属之间享有遗产继承的权利,事实上确立的是一种期待权;继承权的实现以及具体的继承规则则需由《继承法》专门加以规范。也就是说,爱情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主体只能是用法定的特殊纽带联结起来的自然人,这种纽带,一是出嫁,二是生育,三是收养。因 此,法律上的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是一种个体公民之间的法定的特殊身份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古时候法律常常把家族的利益作为爱情婚姻关系的基点,因此非常注重协调家族之间的联系,缔出嫁姻关系的行为是一种家庭(家庭)行为而并 不是局中人的个人行为;体质或者解除爱情婚姻关系常常也以是否符合家庭(家族)利益为尺度。和古时候法律不同,当代的爱情婚姻家庭法律只调整亲属个体之间的联系,不调整亲属团体之间的联系。
2。人身关系的主导性
在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和财产关系中,人身关系具有主导地位。
从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发生的角度看,亲属关系的创设,绝不是为了追求直接的经济利益,与商品生产和交换具有截然不同的性质。出嫁与卖淫,生育与畜牧、收养与雇工皆有原则的不同。我国法律充分尊重和维护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的根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有商品市场、劳务市场和别的的服务性市场,但绝对不能开辟“爱情婚姻市场”、“亲属市场”,不能把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商业化。
从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的内容看,固然它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个方面,不过任何财产关系都派生于、服从于人身关系。没有特别规定的人身关系就不发生对应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变动致使财产关系的变动。爱情婚姻家庭范畴的财产关系常常具有“单务无偿”的特征,不具有“双务有偿性”,不适用等价有偿的原则。打比方说爸妈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子女对爸妈的赡养义务,夫妻两口子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等等皆为无条件的,不以索取经济上的回报为前提。
从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的解除看,血缘关系是一种自然形成的关系,不能人为地加以解除。即便爸妈子女之间发生冲突也不能宣告解除亲关系,法院也绝不受理自然血亲关系的解除之诉。夫妻关系、收养关系是可以依法解除的,但相关的财产分割以及经济上的帮忙与补偿,都是这几个关系解除的后果,而不是它的前提。
3。鲜明的伦理性
以两性的结合与生命的繁衍为基本特征的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古老,也是最恒久的社会关系;夫妻、爸妈子女、兄弟姐妹一直被看成是而且今后也必将是人伦之本。与之相适应的爱情婚姻家庭组织,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伦理实体。在法律对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加以调整的时刻,绝对不能忽略它的以伦理组合为中心的基本特征。于是,任何时期的爱情婚姻家庭法总是与那个时候占据统治地位的道德观念和为社会所承认的道德规范紧密联系在一起:很多最根本的道德准则成为立法的依据,大量的'道德规范被法律所肯定。这是调整其他社会关系的任何法律所无法比拟的。
当然,爱情婚姻家庭道德具有历史性,总是与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经济与制度以及对应的生活方式相适应。正由于如此,很多古老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已经陈旧落后,必定被新的时代所摒弃。并 且,因为爱情婚姻家庭基本性质的不可改变性和爱情婚姻家庭观念的可传承性,很多爱情婚姻家庭道德也同样具备有民族性,成为出色民族文化守旧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弘扬这几个出色的道德传统,付与其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新内涵,正所谓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爱情婚姻家庭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事实上,我国现行《爱情婚姻法》不仅充分展现了社会主义爱情婚姻家庭道德的要求,而且已经将很多道德规范法律化。
强调爱情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具有鲜明的伦理性,并不是将法律与道德完全混同。爱情婚姻家庭法总归是人们从事爱情婚姻家庭行为最根本的准绳,而道德常常反映更高的境界,于是,不少道德准那么是游离于法律之外的。并 且,道德常常偏重于人们对自己行为的管束,而爱情婚姻家庭金科玉律更加的多地注意和提防从国家的角度确认和保护人们在爱情婚姻家庭生活之中的基本权利。于是,说爱情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具有鲜明的伦理性,并不象征着爱情婚姻家庭法的“伦理化”。
4。权利义务的相对性和可转换性
爱情婚姻家庭人员关系的构成,务必要有两个以上相互依存的自然人主体。这几个主体之间的身份关系具有特定性,绝对不可互易与替代。正所谓因为不同的身份决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因 此,爱情婚姻家庭权利不同于民法中其他别的人身权利。普通的人格权和身份权,打比方说姓名权、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等皆为绝对权,而在爱情婚姻家庭范畴中,夫妻、爸妈子女、祖爸妈(外祖爸妈)和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身份都是相对存在的,基于这几个相对存在的身份关系而发生的一切权利都是相对权。这种相对性决定了设定和履行权利义务时的互动性。在一组关系中,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义务,打比方说未成年子女有受抚养教导的权利,他们的爸妈就有抚养教导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夫妻两口子之间一方享有参与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权,另一方就有尊重这种权利的义务。
并 且,在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大部分爱情婚姻家庭财产权利和义务都带有单向性,即一方只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只承担义务。这几个权利义务关系不是永恒不变的,权利人和义务人将会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发生转换。打比方说,在抚养关系中,未成年子女是权利人,他们的爸妈是义务人;而当子女成年之后形成的赡养关系中,爸妈成为权利人而子女成为了义务人。再打比方说,夫妻一方可能由于特别规定的条件成为被扶养人,也可能由于条件的变化成为扶养人。
5。客体的特定性
爱情婚姻家庭法中的大部分规范都是局中人必须遵行的强制规范,尤其是在人身关系方面,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有关的客体也是法定的。相关的身份法律行为和它们所指向的对象,即爱情婚姻家庭生活之中的人身利益,完全由法律严格加以规定,局中人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在财产关系中,一方面,有相当多的权利客体由法律明确限定,打比方说扶养人对被扶养人提供的必需的物质生活资料和别的扶养教导费用,不能低于实际的需求或者法定的标准。另一边,夫妻财产关系具有一定的可选择性,不过一旦选定实行某种特别规定的财产制,其权利客体的范畴依然是确定的。在我国,假如双方没有约定而实行法定的婚后所得共同制,对于共有的和个人所有的财产都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则,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假如双方作出了财产约定,则必须依照约定的内容确认权利客体。
;怎样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和爱情婚姻观
1,注意和提防恋爱过程,轻视恋爱结果。现在的人流传着一句顺口溜“不求长长久久,只求曾经拥有”。一些大学生把恋爱当作一种感情体验及时行乐,借次寻求刺激,满足精神享受,一些大学生为了充实课余生活,排除寂寞,填补空虚,把恋爱当作一种消遣文化。这种行为实质是只强调爱的权利,而否认了爱的责任。
2,主观学业第1,客观爱情至上。在对待学业与爱情的关系上,43、6%认为“学业高于爱情”;6、8%认为“爱情高于学业”。调查结果说明绝大多的大学生能够正确地看待学业与爱情的关系。。大多数没有忘记学业,总想把学业放在首要位置。不过,上述这几个只是大学生主观上、思想上的愿望而已。教导实践经验表明,真真正正在客观上、行为上能够正确处理好学业与爱情关系的大学生固然亦有,但为数不多。更加的多的是一旦缀入情网就不能自拔,强烈的情感冲击一切,学习同样受到严重作用与影响。许多大学生在毫无察觉中变得“儿女情长,英雄气短”,成就事业的热情一天天冷却,爱情逐渐成为生活的唯一追求。
3,恋爱观念开放,传统道德淡化。随着时代发展,当今大学生恋爱观念日益开放,传统道德逐渐淡化。在回答“你认为‘爱人只能一个,情人可以多个’此句话”时,认为“有一定道理”9男生28、57%女生18、37%)和正确(男生12、二十四%女生4、54%)相加达到40。8%女生22、91%在回答婚前性行为的观点时,有34%的学生不反对婚前性行为,其中17%的学生赞成婚前性行为,9%的同学认为无关紧要,只要自然而然。固然我国传统文化及伦理道德对大学生作用与影响较深,不过伴随着对外开放的范畴不断扩大,大学生的恋爱观也逐渐变得开放起来。
4,失恋态度宽容,承受能力较弱。大学生中“有情人”虽多,但“同眷属”者少,如此便产生了一批失恋大军。北京科技大学学生主张“不成相恋之人成朋友”为49%,发奋学习驱散失恋痛苦为36、5%“找新的对象抚平创伤”为10、6%“报复对方”为2、4%“悲观厌世”为1、6%感情磨难后出现一个时期的心理阴暗期是正常的。对自己和对方都采取宽容的态度,尊敬对方的抉择。但仍有一部分学生摆脱不了“感情危机危难”,有的失去信心,丢弃对爱情的追求,立下誓言,“横眉冷对秋波,俯首甘为光棍”。
因失恋,失志,失德者,虽属少数,但作用与影响很大。对于,大学生恋爱所出现的新特点,解决的办法就是树立一个正确的恋爱观,正确的恋爱观对恋爱实践有导向作用,并促进人们健康成长。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遵守恋爱道德。大学生谈恋爱时,遵守恋爱道德的主要内容是互相尊重恋爱自由、彼此忠诚,行为端正文明。举止文明,有分寸,不可随心所欲,无视社会公德。
2,正确处理爱情与事业关系。大学生正确认识,对待和处理爱情与事业的关系,主要表此刻怎样正确认识,对待和处理恋爱和学生的关系,正确处理恋爱与集体活动、社会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连爱和其它同学团结的关系等方面。肩负重任的大学生应处理好爱情与学业关系,珍惜青春,把握青春,使青春更美满,更富有积极意义。
3,正确处理恋爱磨难。莎士比亚说过:“爱是一种香甜的苦楚。真诚的爱情不是走一条平坦的道路。”爱情是生活之中美满的事情,但在恋爱中遭遇磨难是常有的事。在处理失恋的问题上,正确的态度是做到失恋不失德,失恋不失态,失恋不失志。
4,爱情是美妙的,它教会我们很多的一生道理,作为当代大学生,应当树立良好的爱情观,正确处理好恋爱问题,同时当遭遇恋爱困难时也应比较强的,能展现大学生素质的方式方法来解决,做到堂堂正正的恋爱大学生。我认为你如今的状态是正常的,你的心理是健康的,你的行为是合理的。我们任何人的成长过程中,皆会有一个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不可避开的。你如今的状态是你的成长过程中正常的表现。我认为你此刻最需要做的是:1。正确认识本人的优缺点,并且接受本人的优缺点,如此才能够更加自信。2。正确认识恋爱和爱情婚姻,不断学习,提升自己,如此才能够更佳地经营本人的爱情和爱情婚姻。
1。正确的恋爱观。
1。对爱感情专1。认真,坦诚相待,如此才能幸福。不能朝三暮四,脚踏两只船,对爱情要专一坦诚。
2。清楚明白爱情是生活之中的一部分,爱情讲究是两情相悦,不能强求。当失恋,学会转移方向,把精力放在工作和友情上,这样生活才能走向正轨,以后才可以找到真真正正属于本人的爱情。
3。清楚明白正确的恋爱动机特别重要。恋爱是寻找志同道合、白头偕老的终生情侣,不是安慰解闷、满足性需要,只有正确的恋爱观,才可以找到名符其实的爱情和幸福。
2。正确的爱情婚姻观
1。爱情婚姻是一种责任,和相互彼此的奉献、理解关怀。这样爱情婚姻才能幸福,不要计较谁投入多少,要不然那么这样就不是爱情,那是利益交换。
2。家庭生活要学会相互协调,相互体贴、对金钱的分配也要有商有量,这样才能够起到好作用的家庭的稳定和谐。
3。爱情婚姻需要二个人不断地磨合,经常和情侣沟通,这样爱情婚姻才能更佳。
4。学会积极英勇地解决爱情婚姻当中碰到的问题,这样爱情婚姻才会幸福。生活一直就是经历挫折的,遇见困难磨难摆对心态积极解决,不要怨天尤人。
爱情婚姻是一自个的价值观,怎样保持一致的爱情婚姻观?
这象征着你在平时生活中的看法和行为皆会有很大的分歧。因 此,在如此的情况下,你的平时生活当然是不和谐的,甚至是经常发生冲突。只有当他们的价值观一致的时刻,他们的思想就会变得一致,如此的话,全家庭就会变得更加加倍的融洽。于是,假如一对夫妻的价值观有很大的差别,那么这一点可以持续两年。
理解一自个的价值,理解他/她的回应是由价值决定的。二个人的念头不同,比较容易产生矛盾,假如二个人都固执己见,不交流,那么这样就是一天一天的争吵。夫妻要时常交流,以赞赏的目光看待相互彼此的优点,相互理解,达到完成折中,树立起新的家庭价值观。
当二个人的价值观不并 且,他们必须从另一自个的角度去思考。爱情的时刻,男人和女人的价值观其实没有太大的不同,不过当爱情婚姻关系愈来愈复杂的时刻,他们的价值观就会发生变化。不过,不要坚持本人的意见,更不要否认别人的建议,要积极地去理解别人的建议。
当价值观不同的时刻,最关键的就是沟通,寻觅到一个可以认输的东西。随着双方的认输愈来愈多,他们之间的情感也会愈来愈深。假如以后有啥大事发生,他们断然不会那样的轻易撕破脸皮,而是可以一起商量1。树立正确的爱情婚姻观和良好的心态,把爱情婚姻纠纷对自己精神状态的作用与影响维持在可调控的范畴之内,特别须留意避开家庭矛盾激化
2。客观理智地评断自己对另一半的感情状况,也要剖析配偶对自己感情的现实状态,正确做出是否“感情确已破裂”的结论。这其中须留意两点:
一是一方一时糊涂办了错事并不是一定致使感情破裂。如双方感情基础还存在,另一方可给其改过的机会;二是要划清双方矛盾与感情破裂的界限,不要把能挽回的情感轻易失去。
华律网
3。如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双方都应当采取各式方式修复关系,逐渐恢复家庭的正常平稳的生活秩序,而不能违背良心地加剧家庭矛盾。
4。对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且爱情婚姻关系名存实亡的家庭纠纷,在充分考虑子女利益基础上应采取“快刀斩乱麻”的方式方法妥善解决,尽快解除精神负担。


